新华社哈尔滨1月30日电(记者 闫睿)黑龙江省纪委监委30日通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商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高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高虹担任富裕县县长、县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捞取政治资本有意编造谣言营造声势,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选人用人、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高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变,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品行恶劣;经济上贪婪,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污染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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