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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3名公职人员“拖、卡、拿”被通报处分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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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03 15:30:46

  新华社合肥10月3日电(记者徐海涛)国土所工作人员多种理由推拖让办事人多跑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借审批向企业“搭车推销”,经信委工作人员以“感谢费”为名索要1万元……近期,安徽省阜阳市开展“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3名公职人员日前被通报处分。

  经查,2015年至2016年间,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东分局原河东中心所工作人员杨中华在开展地籍调查工作中,多次以各种理由推拖,让服务对象多跑腿并要求提供车辆进行公告送达。此外,还多次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及洗浴。

  2015年4月,界首市部分药房经营者在申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时,分管认证工作的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于绍文向他们推荐使用其亲友经营的某品牌阴凉柜,共帮助亲友推销5台,每台售价4800元。

  2015年3月,经过临泉县经信委工作人员杨宋引荐,促成一家人力资源培训公司与县经信委合作,对全县企业进行一次基础性管理培训。事后该公司负责人为感谢杨宋帮助,送其1000元现金。后来杨宋以需要向经信委领导表示感谢为由,又向该负责人索要1万元并占为己有。

  据了解,阜阳市从今年9月起开展“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推拖卡拿”问题是治理重点,对“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等行为严肃查处。

  对首批曝光的3名公职人员,杨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调离岗位。于绍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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