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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周宁一干部挪用扶贫款放高利贷 获刑4年2个月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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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3 07:49:57

  福建周宁一镇老区办主任挪用专项款谋私利,最终为自己的“发财梦”付出了代价——

  竟拿扶贫款放高利贷

  业余时间,品茶会友的悠闲人生对于福建省周宁县李墩镇老区办原主任蒋景怀来说,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不会再有了。

  2017年6月22日,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专项扶贫款,蒋景怀被开除党籍。因犯贪污罪,周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蒋景怀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其用于放贷及个人开支的57.5万元造福工程款也被依法追缴。

  初尝“甜头”,侵吞造福工程款

  2009年初,李墩镇东山村实施第二期地质灾害搬迁造福工程,涉及搬迁户140户。为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镇政府与搬迁户商定,对于下拨的补助资金,搬迁户每户只领取1万元,其余资金由镇政府统筹使用。

  2011年,县里下拨2笔补助款共162.5万元,每户发放1万元后还剩下22.5万元,其中22.25万元转到镇政府账户上,另外2500元被蒋景怀私吞。第一次尝到“甜头”的蒋景怀心想:“这老区办主任还是份美差啊!”

  2012年,县里下拨第三笔补助款57.5万元。按照之前镇政府与搬迁户的约定,这笔补助款由镇政府统筹使用,由镇老区办代管。管着这一大笔钱,蒋景怀开始动起了“心思”。

  铤而走险,与老板合作放高利贷

  蒋景怀过去的一些朋友在外打拼发了财,当起了老板。老板朋友们时常来拜访这位老区办主任,叙旧之余,有朋友给他指出了发财的路子,“用公款放贷,赚些利息,短期周转可盈利,想发财不冒险不行”。

  2011年底的一天夜里,一个老板朋友敲开了蒋景怀家的门,找他商量放高利贷的发财之路。面对老板提供的诱人方案,蒋景怀心动了。不一会儿,“以茶代酒”“合作成功”和着酒杯碰撞的声音从蒋景怀家里传出。“没有冒险精神,谈何成就事业,这下发财的机会终于到了!”端起酒杯的蒋景怀心里想着。

  第三笔补助款57.5万元到账以后,蒋景怀便将其全部取出,把其中50万元转账到“合作伙伴”的个人账户,用于放高利贷,其余7.5万元则用于接待和个人开支。“合作伙伴”按照约定兑现了收益承诺,几年下来,蒋景怀赚了50余万元。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阳光化,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大加强了。蒋景怀心里七上八下,却不知,纪法之网正向他盖过来。

  自酿苦果,纪法惩处不留情

  2016年夏天,周宁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联合开展扶贫领域日常监督检查,集中掌握了一批问题线索,初步锁定蒋景怀等人,并成立调查组。

  2016年7月13日,调查组正式约谈蒋景怀,出示有关证据。面对证据,蒋景怀供认不讳。

  “我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这事神不知鬼不觉,就大着胆子干了,我的贪心害了我,口口声声要与我‘有福同享’的老板‘朋友’害了我。”蒋景怀悔恨地说。

  “如果你不是现在的职位,手中拥有可支配的扶贫款,你的‘朋友’会向你承诺‘有福同享’?”调查组人员问道。

  “放松了自我约束,没管住自己的贪心,漠视了党纪国法,相信了这些所谓的‘朋友’,我辜负了组织,对不起群众。”蒋景怀眼眶湿润了。

  蒋景怀受到纪法惩处的同时,因监管不力,分管老区办和扶贫工作的镇党委原统战委员刘吉荣被诫勉谈话,负责东山村第二期造福工程建设项目的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凌明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的问责工作正在进行中。(陈新元 许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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