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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性侵事件受害女生母亲:将对沈阳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重案组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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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7 19:31:25

原标题:教授沈阳被举报事件,北大南大上师大: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前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沈阳,被公开举报性侵一名1995级女生,并导致后者于1998年3月自杀。

事发第三天,依然引发关注。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注意到,4月6日下午至7日上午,沈阳的前工作单位北京大学,以及现工作单位南京大学、南京大学文学院均先后发布公开声明,对此事进行回应。

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均表示,将对师德师风问题严查。南京大学文学院表示,沈阳已不适合继续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建议其辞职。

此外,2017年7月签署协议引进沈阳的上海师范大学同日发声,表示将终止与沈阳签署的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协议。全文2611字,阅读约需5分钟

▲南京大学教授沈阳。资料图片

“南京大学教授沈阳被举报事件”全回顾

4月5日上午:北大校友发文称老师性侵

北大校友李悠悠在豆瓣发表一篇题为《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的文章,实名检举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曾在1996年任教北京大学中文系期间,对女学生高岩实施性侵,并传播高岩是“神经病”的消息,给其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1998年3月11日,21岁的高岩自杀离世。

另有自称北京大学中文系校友在网上转发上述文章,并要求沈阳教授对此事作出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沈阳1955年12月生于上海,1993年在北京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1年起担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大学时代的高岩。资料图片

4月5日下午:沈阳回复“欢迎正式举报”

当事人沈阳回复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称,网文中所称与女生发生性关系并致其自杀一事,“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上述‘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为此我将保留控告的权利”。

沈阳在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的情况说明中称,“愿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

此外沈阳表示,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书记刘重喜说明此事,因发文者并非向单位举报,而是网上传播,请单位“在处置相关信息时说明,欢迎发帖者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正式‘举报’。在调查清楚事实前,不应以个人揣测之辞散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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