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霸道村长”覆灭带来的启示
“村长佟锦彪被判了!”前不久,这条消息在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房身村不胫而走,听到的人纷纷拍手称快。对于很多村民来说,噩梦终于结束了。
作为一名党员和一村之长,本该是村民幸福生活的领路人,佟锦彪为何演变成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村霸”?这一次,纪检机关又是如何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将其束之以纪、绳之以法?
横行霸道——
好勇斗狠为敛财,“黑手”伸向村资产
房身村紧邻工业园区,多条高速公路从境内穿过。2012年以来,村里从工程项目中得到了不少土地动迁补偿。在外人眼里,这是一个殷实富足的小村,但只有村民自己知道,生活在这里并不安宁,很多村民甚至备受煎熬。导致他们焦虑不安的不是别人,正是这里的村委会主任——佟锦彪。
今年55岁的佟锦彪,是土生土长的房身村人,年轻时在外开大货车跑运输,2000年7月当选村委会主任,一直连任到现在。“刚上任时也办了一些好事儿,给村里修路、帮困难户盖房。但好景不长,渐渐就露出了本来面目,开始不择手段与民争利,给村民带来了数不清的身心创伤。”一位村民告诉记者。
村民王某就是受害者之一。2005年初,佟锦彪在当地代理某品牌啤酒期间,发现王某代理的另一品牌啤酒影响了自家的销量,要求王某立即停售。王某不同意,气急败坏的佟锦彪掏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不由分说就向王某刺去。王某左臂连中两刀,其中一刀直接将手臂刺穿。10多年过去了,王某提起这件事依然后怕。还是2005年,村民程某因为与佟锦彪拌了几句嘴,被佟锦彪用菜刀砍伤,左手神经被砍断,至今手指不能正常伸直。
一桩桩、一件件,这些暴力伤人事件让每个村民都对佟锦彪充满恐惧。而每次伤人后,佟锦彪都强迫私下和解,连哄带吓让受害者“闭嘴”,保证自己逃避法纪的制裁。
对村民好勇斗狠只是表象,背后的目的还在于敛财。借着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佟锦彪把贪婪的“黑手”一次又一次伸向村集体经济——
2011年,佟锦彪承包的村鱼塘合同到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下一步的承包事宜。但佟锦彪自作主张,直接要求村会计起草续包鱼塘协议书,以每年100元的低价续包了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村集体鱼塘10年。“这么大的鱼塘,正常市场价每年至少上万元,佟锦彪出的价钱实在太低,但我们都怕他,只能照办。”一位村干部说。
另据了解,从2002年到2011年,佟锦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也未经上级政府同意、备案的情况下,擅自拍板将四宗面积共计100余亩的村集体土地对外非法承包、转让。
这样的事情在房身村已经司空见惯,“村里大事小情都不开会,都由佟锦彪一个人说了算。”一位村干部说,佟锦彪变着法儿地把属于村集体的财产装进自己的腰包,村民怨气很大,但都敢怒不敢言。
纪委出手——
协调各方齐发力,克服阻力查问题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2017年,辽宁省、市、县三级深入开展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活动。在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纪委充分发挥专责机关作用,各部门协同作战、动真碰硬,整治行动很快取得实效。
在本溪市平山区,区纪委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就“村霸”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摸排。“通过对问题线索的初步了解和分析研判,我们认为佟锦彪很可能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村霸’,必须予以整治!”平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正盛介绍,在报市纪委批准后,市、区两级纪委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对佟锦彪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同时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同步开展调查。
然而,工作一开始并不顺利。除了村民受到佟锦彪威胁,不愿配合调查外,佟锦彪本人更是软硬不吃。接受审查期间,他不仅对问题闭口不谈,还表现十分狂躁。“晚上不睡觉,满屋子转悠,拼命做俯卧撑,有一种接近疯狂的感觉。”参与执纪审查的区纪委工作人员说。
为了尽快打破僵局,市、区纪委和公安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一面加强外围调查,一面化解群众的思想包袱,帮他们打消顾虑,大胆反映问题。随着工作的深入,线索越来越清晰,调查不断取得突破。
根据举报信反映的佟锦彪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的问题线索,平山区纪委和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查明了真相:2012年,以佟锦彪为法人代表的“齐鑫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征占。合作社实际面积为2800余平方米,佟锦彪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将面积虚报为4100余平方米,多领取了1300余平方米的土地补偿款,共计14.3万余元。调查中同时发现,佟锦彪不仅骗取土地补偿款,还要求村支书和会计以村委会名义开具虚假证明,帮助他骗取88.24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
面对如山铁证,佟锦彪不得不低头,各类违纪违法事实陆续得到确认。2017年4月,平山区纪委作出了开除佟锦彪党籍的决定,区检察院以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批准将其逮捕,进行司法处理。
案件警示——
根治“村霸”,加强监督是基础,压实责任是关键
佟锦彪走向末路,是辽宁省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一个缩影。2017年1至10月,辽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242件,办结5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追究刑事责任51人。一批横行多年的“村霸”受到了应有的制裁,不仅挽回了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损失,更整肃了乡风社情,巩固了农村基层政权。
“村霸”的覆灭固然令人欢欣鼓舞,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仍需冷静思考:“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为何在农村基层广泛存在?老“村霸”除掉了,出现新“村霸”怎么办?
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管,是“村霸”产生的重要原因,也是基层治理长期存在的难题。正如辽宁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所言,过去一段时间,村官非党员者,纪委难管;村官非党政干部者,监察难查;村官未“从事公务”时,检察难究。监管的空白地带,给“村霸”的肆意妄为留下了空间。
如今,随着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村干部被正式列入监督范围,这一难题有望得到破解。必须抓紧这一契机,着眼固本培元,加强对村干部群体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取信于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村霸”的横行,助长了嚣张气焰。一方面是县乡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要么抱着“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消极应对、视而不见;要么存在畏难情绪,不想打、不愿打、不敢打;要么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履责不够、把关不严。另一方面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以佟锦彪所在的房身村为例,村支书陈某自2002年上任以来,和佟锦彪共事15年,面对佟锦彪一次又一次侵占村集体资产,他很少公开反对,总是因为“碍于面子”而默许和容忍。
因此,彻底解决“村霸”问题,关键还在于压实责任。正如本溪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占伟所言,在严打“村霸”、严查“村霸”背后“保护伞”的同时,必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基层党组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把农村党员入口关,严把村“两委”班子换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从根源上铲除“村霸”生存的土壤,还基层群众幸福安宁的美好生活。(记者 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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