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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战果 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71人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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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01 08:28:1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十二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8月20日,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71人,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3件244人,其中起诉涉黑案件1件13人,起诉涉恶案件42件231人。

  阶段性战果的背后,是全市检察机关担当作为、忠诚履职,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的不懈努力。

  广泛动员部署

  打响扫黑除恶攻坚战

  据了解,市检察院党组针对扫黑除恶专门召开了多次党组会,对全市检察机关有序开展专项斗争进行总体部署,同时组建了以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市检察院派出10个检查组对5个分院和19个基层院进行实地指导检查,并对全市38个基层院实现专项检查全覆盖。

  市检察院还建立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管理、职务违法违纪线索发现移送等多项工作机制。

  同时,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9件大案要案,市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任督办第一责任人,相关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为督办直接责任人,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参与案件研究指导,承办院检察长作为承办责任人,全程负责办理。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27人涉恶团伙案件是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9起案件之一。作为案件督办第一责任人,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靠前指挥督导该案办理,专程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并就该案的证据固定、法律适用提出指导意见。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

  深挖彻查

  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诉讼全程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坚决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

  建立“保护伞”线索发现、管理机制,对已结和在办案件进行每案必查、一案双查,截至目前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件13人。

  市检察院根据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趋势,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梳理出黑恶性质认定、“套路贷”“软暴力”等重点问题,通过及时制发法律法规汇编工作手册,加大对重点类案指导力度。联合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出台《办理“套路贷”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进一步依法准确惩治“套路贷”犯罪。各级院还配齐配强办案力量,成立专业化团队,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打击有力。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对涉黑案件、重大涉恶案件做到100%介入,提前介入侦查101件,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500余条。

  强化法律监督

  惩防并重开展源头治理

  打铁还要自身硬,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强化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法律监督。

  市检察院还灵活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方式,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源头治理,加强两法衔接建设,助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主动提出加强监管执法的检察建议。

  据介绍,我市各级检察机关依托“莎姐”平台,积极发挥与派出检察室同台共舞的优势,深入收集民情梳理黑恶犯罪线索,制发《预防和惩治校园黑恶势力犯罪工作办法》,突出预防黑恶势力向校园蔓延。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点带面及时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和典型案例,在中央级、省级媒体推出新闻报道100余篇。 记者 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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