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与李某通过开设赌场发工资、发红包、支付医疗费、提供食宿娱乐消费等手段,购置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先后笼络、纠集陈某等人,在大足区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日前,市一中法院对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据悉,这是重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由中级法院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恶势力团伙为害一方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底至2017年2月,被告人唐某与被告人李某,先后笼络、纠集被告人陈某等人,在重庆市大足区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唐某、李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该地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案情重大,市检察院一分院高度重视,检察长靠前指挥,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17年11月3日受案后,承办检察官严格审查案件,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50余条,复核证据数百份,审查证人证言及被害人陈述230余份,补充侦查卷宗11册,走访查看作案现场22处,正确把握扫黑除恶中“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于5月11日依法对被告人唐某、李某等14人提起公诉。
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日前,市一中法院对唐某、李某等14人以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罪名公开宣判。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12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十二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8月20日,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71人,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3件244人,其中起诉涉黑案1件13人、起诉涉恶案42件231人。
联合挂牌督办9件大案要案
市检察院建立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管理、职务违法违纪线索发现移送等多项工作机制。同时,会同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9件大案要案,市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任督办第一责任人;相关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为督办直接责任人,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参与案件研究指导;承办院检察长作为承办责任人,全程负责办理。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27人涉恶团伙案件是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的9起案件之一。作为案件督办第一责任人,市检察院检察长靠前指挥督导该案办理,专程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并就该案提出指导意见。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
市检察院根据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趋势,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梳理出黑恶性质认定、“套路贷”“软暴力”等重点问题,通过及时制发法律法规汇编工作手册,加大对重点类案件指导力度。联合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出台《办理“套路贷”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进一步依法准确惩治“套路贷”犯罪。各级院还配齐配强办案力量,成立专业化团队,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打击有力。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对涉黑案件、重大涉恶案件做到100%介入,提前介入侦查101件,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500余条。(记者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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