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9月4日电(记者 侯文坤)“项目4个标段各分给一个人,给我们4个人每人每月4000元‘协调费’,不给就让你们施不了工……”这是2017年初,在湖北省老河口市某农牧公司项目办公室,时任老河口市竹林桥镇贺湾村村民小组长的贺某等人与施工方负责人“谈判”所提要求。为谋取私利,贺某等人聚众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索要费用……日前,经法院审理,贺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老河口市纪委通报,老河口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建项目2016年刚落地该市竹林桥镇时,贺某见项目方都是“外地人”,就动了敲诈勒索的歪心思。贺某鼓动本村不知情村民,以索要“地(粮)补”名义阻止施工,导致项目多次停工。贺某还指挥他人挖断施工道路,推倒工地围墙,严重影响项目进度。
为“揽工”,贺某还要求项目所有涉及使用吊车的工程,必须由他们来承包。同一时期,老河口市大型吊车和小型吊车每天租用价格分别是1100元和800元,而贺某等人要求每天收费1600元和1100元。
贺某的恶劣行径引起了当地纪委注意。老河口市纪委、市公安局组建联合专案组,对贺某一案进行彻查。
经查,2016年底至2017年6月期间,贺某伙同几名本组村民多次采用指挥他人挖断施工道路、组织村民阻止施工等方式,向老河口市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方索要共计10500元“协调费”,其中贺某个人违法所得3500元。
老河口市纪委介绍,今年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市结合实际出台了《老河口市纪委、监察委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截至目前,该市纪委收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16件,已查结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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