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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查处并宣判首起“软暴力”涉黑案件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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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3 16:58:03

  新华社南京10月23日电 (记者张展鹏、眭黎曦)苏州中院23日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其中查处并宣判的江苏首起“软暴力”行为涉黑案件引人注目。

  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一个多小时,苏州辖区内常熟、太仓、相城、姑苏等四地法院同时敲响法槌,分别对龚品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赵家正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明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5起案件开展集中宣判。龚品文一案中组织成员以“软暴力”为主要行为手段体现得非常明显。

  据苏州中院院长徐清宇介绍,所谓“软暴力”是相对于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暴力”而言,“软暴力”并非是将攻击行为直接施加于人身,而是更多体现为采用流氓滋扰手段使他人产生恐惧。例如依靠恶名进行所谓“谈判”“协商”“调解”,采用出场摆势、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作势威胁;采用公开隐私、网络造谣、电话骚扰等手段,制造舆论,给他人造成精神压制。

  常熟法院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龚品文、刘海涛在常熟从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活动,并主动结识社会闲杂人员,逐渐形成内部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为维护其非法利益,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据此,法院对龚品文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等刑罚,对刘海涛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等刑罚,对其他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

  徐清宇说,苏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对扫黑除恶案件坚持打准、打深、打透,同时打早打小。今年2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全部成立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目前全市法院已将立案(含信访)、民事、执行、人事、宣传等工作部门全部纳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现职能联动和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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