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5月8日电(记者卢羡婷)记者从广西柳州市政法部门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以来,柳州市公安机关加大对“6·3柳江特大涉黑涉毒团伙案件”侦破力度,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6人,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其背后“保护伞”问题,立案查处公职人员29人。
2017年4月和6月,柳州市一酒吧先后两次遭到打砸,酒吧内LED显示屏、座椅、音响等设备被砸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柳州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发现,一伙柳江区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这伙人大多属于“两劳”释放人员,均无正当职业,社会关系复杂,长期混迹于城中区部分高消费酒吧,并涉嫌多次在酒吧内寻衅滋事、零包贩毒。柳州公安机关当即组成“6·3”专案组开展对该案的侦破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渐摸排出一个以柳江区籍人员张加爱、覃春团为首,以制造、贩卖毒品为主要经济来源,并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专案组经多次抓捕行动,目前共抓获该犯罪团伙成员12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9起,缴获枪支、毒品“K粉”、海洛因,制毒原料等。
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仲军表示,“6·3”专案是柳州近年来破获的参与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典型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为逃避打击,该犯罪团伙还拉拢腐蚀多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
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进行彻查,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31人,其中,公职人员29人,包括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局长赵品初、谢其托、韦海,原副局长韦炳密、韦祖用,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韦香、原副大队长刘志冠、民警蓝乙翔,柳江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韦卫东等。这些公职人员有的充当涉黑涉恶涉毒“关系网”“保护伞”,为涉黑涉恶涉毒人员提供帮助、打招呼说情、站台撑腰;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还有的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柳州市纪委对这些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15人,给予1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柳州市检察机关已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对赵品初、谢其托等9人依法批准逮捕,其中已提起公诉5人,其他案件正在审查起诉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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