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9月16日电(记者吴光于)记者16日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成都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于近日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为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限制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再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2018年10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都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交管局、团市委等7家单位会签了《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可以通过数据库查询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包括因实施性侵、虐待、拐卖未成年人等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等。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未成年被害人的相关信息将不在数据库中显示。
今后,幼儿园、小学、初中、幼儿及未成年人培训机构等教育单位、医疗机构、社会救助机构、体育场馆、出租车行业等经常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在聘用人员时,可以根据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并审批后进行查询,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可以作为以上行业单位聘用人员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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