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保利、恒大、绿地、万科、三箭等房企聚在一起做啥?29日下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召集五十多家外地和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在本市拥有多个项目子公司的企业,应整合为一家公司作为开发主体,从事开发业务;新成立的开发企业所承担项目的规模不得超过10万平方米。
目前,济南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528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1家,二级资质企业49家,三级资质企业84家,暂定资质企业384家。从构成来看,房企数量虽然较多,但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数量较少,仅占总数的11%。市城乡建设委有关人士表示,之所以暂定资质房企多,个中原因与企业在取得项目后,多设立子公司经营有关,“有的房企拿地后,一个项目就设一个公司,最多的有十七八个子公司,一个房地产项目结束了,子公司就解散了,很多遗留问题都没解决,规避项目交付后的维修、质量维护责任以及其他连带责任等问题。”
对在本市拥有多个项目子公司的企业,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要求其整合为一家公司作为开发主体,从事开发业务;子公司前三年开发业绩可作为整合后公司业绩进行资质升级;现有在建项目子公司,可使用整合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资质延续手续,直至项目结束;新取得开发项目不得再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经营。未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开发的省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及省外一级资质企业,取得开发项目时,只能设立一家独立法人公司作为开发主体从事开发业务。
根据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新设立的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暂定资质。暂定资质开发企业仅能在所在设区的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承担项目的规模不得超过10万平方米。据了解,目前房地产开发中,一座高层楼盘建筑面积往往就能达到2万平方米左右,这意味着房企有什么样的资质就只能接什么样的活儿,不能再超范围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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