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一名来自菏泽的48岁农民工晚上离开工棚上厕所,一夜未归。次日早晨,工友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死亡,尸体上没有外伤,警方排除了自杀或者他杀的可能。家属告诉记者,死因可能与劳累有关。
3月31日上午,周先生反映,1月27日,他的亲戚赵西秋跟随同乡从菏泽来到淄川一处工地上打工,没想到刚刚工作2 个月就突然死亡“。他才48岁,平时身体都很好。”
随后,记者来到了淄川区雁阳路上的这处建筑工地,找到了赵西秋曾经居住的工棚。彩钢板搭建的简易工棚内十分杂乱,狭小的空间内居住着十几名农民工。
“来这里干了2个月时间,仅仅拿到了600元预支的伙食费,平时都不舍得吃,而且每天要工作11个小时。”亲属周先生说,事发当晚赵西秋仅仅吃了点方便面和花生米,当晚他出门上厕所,第二天工友发现赵西秋倒在100米外的土堆旁,“发现他时,裤子还没有提上,旁边还有呕吐物。警方经过勘查,排除了自杀或者他杀的可能。”
周先生说,死者家属来了之后,建设公司的负责人一直避而不见,派来接待的包工头也推卸责任“。就连拖欠的2个月工资也没有给付。”
据了解,这个项目的承包企业是山东天一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赵西秋死亡并不属于工伤。
死者家属将问题反映给了上级主管部门。淄川区人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赵西秋死亡不在工作时间内,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根据相关法律,非因公死亡的,相关单位也有一定赔偿责任“。应当支付丧葬金、直系亲属抚恤金以及10个月的平均工资等。”记者 潘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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