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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警方启动巡回宣传展示月活动

文章来源:浦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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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昨天(23日),民警在宝龙广场向市民介绍即将实施的新版《条例》。□黄日阅/摄

  本周六(25日),新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即将施行。与1997年版《条例》相比,新版《条例》中85%以上条款都是新创立的。新《条例》既为一线交警的执法管理提供了更强的操作性,也给易“吃”罚单的各类交通参与者划出了更多的“红线”。昨天下午,浦东警方在宝龙广场启动新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巡回宣传展示月活动,努力让更多的市民熟悉新版《条例》,文明出行。宝龙广场综合警务管理平台同时启用。

  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新《条例》,现场发现的或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发现记录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在接到上述通知书、凭证之日起十五日内接受调查、处理。如果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计达到5起以上,将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据悉,新《条例》宣传一个多月以来,浦东交通违法处理点一度排起“长龙”。上周日,浦东各违法审理“窗口”临时对外接待。浦东交警支队车宣大队副大队长朱融雪介绍,不少交通违法处理可以线上进行,省去排队等候时间。

  目前,本市线上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途径有3个,它们是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上海交警”APP(目前仅可办理缴款业务)、工商银行牡丹畅通卡。

  此外,新《条例》倡导慢行优先,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朱融雪说,让行规则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概括就是:在全体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机动车要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家长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新《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必须配备和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员上岗

  据悉,新《条例》巡回宣传展示月中新添了宣传“新军”,浦东公安分局六个分区指挥部、2个公安处、64个派出所参与进来。其中,派出所民警都被赋予了一个全新的“角色”: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员。

  浦东交警支队“定制”了便携式移动宣传包,内含一个优盘,存贮了由浦东交警最新制作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宣传片;一则VCR视频,让大家三秒种看懂新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由交通事故防范专家制作的PPT课件,方便民警讲课时用。

  此外,宣传包内还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非机动车守法出行、安全骑行,以及大货车右转弯盲区和内轮差提示等相关知识海报。如此,派出所民警带上这只小小的便携式移动宣传包,就可以深入辖区居村委、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授课。

  活动现场,宝龙广场综合警务管理平台同步启动。龚路派出所深化平安社区创建,强化交通联勤、消防联动、治安联动,主导推出了这一平台。一支由宝龙警务巡防队和交通、消防条线管理民警组成的青年突击队成为其主体,警民协同运作,共同维护宝龙广场周边秩序。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学生也来到了现场,去年夏天,他们先后在张杨路金桥路口、世纪大道浦东南路,用画笔留住了烈日下执勤民警的英姿。他们还穿上志愿者马夹,体验交通志愿者的辛苦。今年,他们期待新的体验。(记者 张敏 通讯员 丁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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