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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追尾被追尾车辆竟逃逸 驾驶人终被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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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08 17:25:40

人民网太原3月9日  高速公路上越野车追尾重型货车,货车驾驶人却选择逃逸并毁灭物证,最终换来罚款2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的结果。3月6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二大队通报了“2.15”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情况。

2017年2月15日6时38分,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二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二广高速565公里3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受伤。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P的越野轿车右侧车损严重,并依据现场车损痕迹判断应为两车追尾,但他们并未找到其他事故车辆。

民警经了解得知,越野车内一行4人驾车从河南出发进入山西,连夜赶赴大同。司机贾某驾车行至事发路段,发现前方车道的重型货车时已来不及刹车,遂下意识地往左打了把方向,但越野车的右前侧还是与前方重型货车发生碰撞。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事故发生后,被追尾的重型货车竟然加速逃离了事故现场。

由于这起事故中逃逸的前方车辆为重型货车,后车为小型越野车,前车并未在现场留下碎片。于是,民警对越野车进行了二次勘查,终于在越野车副驾驶车门破损夹层中,发现一只断裂的红色货车紧绳器。

根据线索,民警围绕红色货车展开了调查。通过对卡口货车影像资料的调取及筛查,初次被警方列入筛查范围的17辆车均被排除嫌疑。2月16日,民警又锁定了另外9辆号牌不清楚的车辆,其中3辆通过案发现场的时间,和越野车司机所陈述的时间点最为契合。

筛查至一辆红色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时,该车车牌老化,通过监控无法识别该车车牌,只能隐约看到车头有“某物流”字样。据此,民警通过物流公司确认了嫌疑车号牌为晋H49XXX,并在监控中发现嫌疑车辆曾于2月15日6时51分驶离高速。让民警欣喜的是,监控视频显示该车在驶出收费站时,左后部有明显碰撞痕迹。

经了解,民警得知嫌疑车辆及驾驶人王某都在太原,且号牌为晋H49XXX红色货车后部有新的明显的喷漆、焊接痕迹,新更换的左后尾灯十分显眼,左侧尾部缺失一个紧绳器,车体有显著的断裂痕迹。2月17日,民警找到红色货车驾驶人王某及肇事车辆,对车辆实施异地暂扣。

尽管驾驶人王某曾极力试图蒙混过关,但在案情诸多疑点和各种证据链的印证下,王某很快就无话可说。最终,警方依法对红色重型货车驾驶人王某实施的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乔慧 郭红元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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