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0月27日电(记者吴文诩)“我们1组组长谢长廷在2014年评定低保户时乱整,随便将名额分给6户人,剩下几户就让各自来抓阄,还要求‘低保户’自己只留100元……”说起几年前那次低保户评定,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双东镇凯江村1组的王某某仍然非常气愤。
2018年7月,根据四川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案件线索,旌阳区纪委监委对双东镇凯江村1组组长谢长廷违规评定低保问题开展调查。据谢长廷本人交代,2014年组上集体修建了一口拦河堰,支出12万余元,当时资金缺口较大,正好有9个低保名额,他便打起了低保金的主意。
据了解,2014年11月,谢长廷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低保户”评定,村民谢某某、张某某等6户基本符合低保条件,很快便确定下来。但最后还剩3个名额,找不到符合条件的人选,谢长廷决定抓阄确定。最终,王某某、陈某某、田某某3户通过“抓阄”成为“低保户”。另外,谢长廷还要求,无论谁享受低保,除自留100元外,都要将全年所得低保金上交集体用来弥补修建拦河堰的工程款。
“2016年,我私自将自己申报成了‘低保户’,一共领取低保金2880元,但后来我把钱取出来存进集体账户。”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谢长廷如实交代了自己违规领取低保的情况。据了解,谢长廷本人虽然有四级残疾证,但不影响劳动,家庭年收入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2018年8月,旌阳区纪委监委责成双东镇党委对谢长廷进行了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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