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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遛狗”引争议 文山:劝导教育为主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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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6 07:33:05

  近日,云南文山市发布了一则《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称,在文山市区7:00至22:00禁止遛犬。此通告一出引发网友争论。官方回复称,该规定无强制性,以劝导教育为主。

  居民认为“一刀切”规定太死板

  昨日,记者从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该《通告》,《通告》称,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养犬管理,优化市民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文山城规划区范围内犬类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放养。通告内包含七项,其中第二项中的第二条写道,在文山市区养犬,应遵守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早上7:00至22:00禁止溜犬。

  此外,通告对犬只禁止进入区域、疫苗防疫、粪便清理、乘坐交通工具和电梯等方面也做了相关规定。通告还称,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对于该通告内容,昨日有文山居民告诉记者,强烈支持文明养犬,规定遛狗时间能降低宠物伤人几率,也能让清洁人员在固定的时间里对宠物粪便等进行统一清理。

  也有居民认为,该规定有种“一刀切”的感觉,并不是很合理。“养宠物狗的人都知道,每天都必须带狗出去溜达,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这个规定时间太死板了。”文山居民张女士家里养了一只金毛犬,她告诉记者,自己和父母住在一起,有时候她不在家便是父母替她遛狗。“晚上十点后才能出门遛狗,我父母都七十几岁了,老人家这么晚出门会不会有安全隐患?我有独身女性朋友养狗的,大晚上出门遛狗,是不是也不太安全?”

  官方:非强制性规定无处罚措施

  昨天11时30分左右,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办公室,办公室唐主任称,该时间段是根据文山的实际情况制定。“早上七点后和晚上十点前,许多市民会外出散步锻炼,但过去有些遛狗市民不给狗拴绳,造成狗扑人、随地大小便的情况,引来许多市民投诉,因此我们设立了这一规定。”

  唐主任称,该通告无强制效力。“这只是一份通告,并非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我们现在是以劝导教育为主,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

  对于该通告颁布后是否有效果,唐主任告诉记者效果明显。“以前遛狗的人多,影响市民锻炼、上下班,有时一天能接到两三个投诉电话,规定出来后,我们办公室目前还没接到投诉。”

  对于网友认为该条例规定“一刀切”的看法,唐主任称,条例的合理性可进行探讨,但要通过相关程序才能进行修改。

  声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一刀切”行政命令不人性化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多地对居民遛狗时间出台相关规定,但标准有些许差异,多数要求养犬人不得携犬在白天出门遛狗,比如云南楚雄、陕西富平、浙江临海、浙江瑞安,其中陕西富平详细规定处罚措施,对于违反遛狗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余均没有规定处罚措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一规定不太妥当。“设立7时到22时这个时间段禁止遛狗,有什么科学依据?”

  汪玉凯认为,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治理,重点不应落在限制遛狗时间上,而是在养犬的细节治理,例如督促狗主人遛狗牵绳、清理粪便等,让这些细则能真正落地实施,才是犬类管理的关键。

  “有些部门行政命令惯了,城市治理太过于简单化,不懂得人性化。养狗是一种生活爱好,如何管理好居民养狗对公共生活带来的困扰,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能够规定的,一刀切的行政命令只会引发混乱和质疑。”(记者 刘怡 蒲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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