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汕头停职城管当天“复职”,问责怎么成了作秀?
“停职不是开除,这位队长仍是执法人员。”
5月8日,汕头几位城管在管理占道经营摊时,抡铁锤反复打砸桌椅、摔碎餐具。10日凌晨,汕头市政府通报称,决定对事件中的执法中队副队长予以停职处理。
但事实上,就在10日当天,被停职的“抡铁锤”事件涉事城管中队长,出现在另一执法现场。对此,汕头市龙湖区委宣传部给出了这一让人瞠目结舌的回复。
5月12日,《每日新报》发表评论指出,问责的目的在于提高人员执法水平,提升办事能力,不是危机公关的一种手段,更不是作秀。
文章称,在一般人的理解中,停职即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这个职务自然包含现有一切职务。但从回复看,当地有关部门对停职的理解和一般人截然不同。
停掉的职务可能是副队长的职务,也可能是管理占道经营摊档的职务,甚至可能仅仅是不在出事那条街管理占道经营摊档的职务。由于停职不算正式处分,其概念也在不断调整,所以当地回复振振有词。
谁叫公众当初没有要求有关部门解释清楚呢?如果当时就说清,首先停的是哪一项职务,其次停多长时间,几天还是几个小时,最后说明停完之后怎么办,就不会闹误会了!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对工作人员的问责需要若干条备注才能保证落到实处,这种问责是真心解决问题还是用来搪塞公众?
停职当然不是开除,不仅这位副队长执法人员的身份不会变,甚至其副队长的职务都没有被免除。但停职意味着本人要对之前的错误进行反省,主管部门要对其错误进行调查,拿出结论,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没有这个过程,通报就是一纸空文,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大玩文字游戏。这不仅是对公众不负责任,更是拿政府通报应有的严肃性开玩笑。
汕头龙湖区这场对暴力执法行为的问责,即使是演戏,这戏演的也太假了。问责的目的在于提高人员执法水平,提升办事能力,不是危机公关的一种手段,更不是作秀。以敷衍的态度对待问责,不仅达不到真正的目的,还会降低公众的信任度,得不偿失。(张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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