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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禁止“洋垃圾”入境新规实施 怎样彻底解决?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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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5 07:26:03

  原标题:减轻生态环境负担 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绿色焦点)

  ——聚焦禁止“洋垃圾”入境新规实施

我国坚决将“洋垃圾”挡在国门之外。人民视觉

  为缓解工业原料不足,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从境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但与之相伴而来的,是屡禁不止的“洋垃圾”走私与严重的环境污染。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今年1月,我国正式施行禁止“洋垃圾”入境新规,停止进口包括废塑料、未分类的废纸、废纺织原料等在内的4类24种“洋垃圾”。到2019年年底前,将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

  我国为什么要对“洋垃圾”坚决说“不”?禁止“洋垃圾”入境新规实施情况如何?怎样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记者最近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

  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必由之路

  频频刷屏的“洋垃圾”,究竟指什么?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说,“洋垃圾”是一种俗称,广义的“洋垃圾”泛指所有从国外进入中国的固体废物;狭义的“洋垃圾”特指以走私、夹带、瞒报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

  刘建国表示,我国禁止“洋垃圾”入境新规,对广义、狭义上的“洋垃圾”都做出了限制,“一方面,多部门联动布下铁网,将非法垃圾挡在国门之外;另一方面,严控合法的固体废物进口,减少总量,提升品质。”

  上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进口固体废物只有一年100万吨左右的规模。随着经济体量迅速增长,我国固体废物进口量也滚雪球般不停翻番。到2002年约为2000万吨,2005年就达到了4000万吨,最高时甚至接近6000万吨。而这仅仅是合法渠道进口的固体废物,如果算上走私入境的垃圾,数字更为巨大。

  “洋垃圾”大量囤积在我国境内,带来多种危害。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洋垃圾”中往往夹杂着很多有毒有害物质,以非正规渠道入境后,大部分流向“散乱污”企业进行分解。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张益表示,在原环保部开展的打击进口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的企业,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0%以上,可见违法范围之广。

  这些“作坊式”企业技术水平低、产品附加值低、污染控制能力差,在加工过程中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严重危害工人健康和周边环境。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会污染大气环境;酸浸、水洗废物则会危害水体、土壤环境。“还有一部分‘洋垃圾’几经倒手,没有得到再生利用,而是进入了垃圾填埋场,加重环境负担。”刘建国说。

  屡禁不止的“洋垃圾”还会损害经济结构。如果不在供给侧下狠手,切断低端产品供应,就无法倒逼“散乱污”企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能有效切断‘散乱污’企业的原料供给,从根本上铲除‘洋垃圾’藏身之地,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时代变了,政策需要根据发展阶段进行调整。禁止‘洋垃圾’入境,是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刘建国说。

  新规严格实施后,在国内外引发一系列反应

  我国禁止“洋垃圾”入境新规实施后,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从3月份起,海关总署组织全国海关开展了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伪报瞒报品名、夹藏等方式,以及通过海上、陆路边境非设关地偷运走私“洋垃圾”违法活动。专项行动突出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主要是《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名的废物,包括新调整列入目录的4类24种固体废物。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立案侦办“洋垃圾”走私犯罪案件139起,查证各类涉案废物25.4万吨。3月25日,拱北海关侦办走私固体废物进境大案,查证涉案固体废物2.7万吨。上海某贸易公司向拱北海关隶属高栏海关申报进口2.7万吨“球碎矿”,经鉴定为剩余物料、下脚料、不合格的混合物,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3月底,厦门海关缉私局联合长沙海关缉私局,对陈某泉、贺某团伙走私废矿渣案开展集中收网,在广东广州、福建莆田、湖南长沙等地同时开展查缉行动,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矿渣600吨,打掉1个走私固体废物犯罪团伙。

  各部门加强了联动配合,保持对走私“洋垃圾”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自今年1月起,海关对取得《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全部302家废五金企业开展了稽查,向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其中40家废五金违规企业。环保部门根据名单取消了这些企业再申请进口固体废物的资质,进一步规范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管理。

  清华大学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温宗国注意到,国内一些加工进口固体废物的中小型企业陆续关停,大型企业由于面临巨大的加工原料缺口,有的转向东南亚等地区建厂。同时,原材料的进口开始增加,作为固体废物的补充、替代。以塑料为例,今年1月我国进口废塑料资源只有0.5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9万吨;与此同时,进口的初级塑料原料为293万吨,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9万吨。

  中国坚决对“洋垃圾”说“不”,一些长期以来向中国出口固体废物的欧美国家“坐不住了”。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资料显示,欧盟为我国进口废塑料的第一大地区,约占我国废塑料进口总量的1/4。美国回收的固体废物大约1/3到一半运往中国,每年向中国出口700万吨塑料。据美国废品回收业协会统计,2016年美国向中国出口了市值56亿美元的可回收垃圾。中国不再接受“洋垃圾”后,这些国家的部分垃圾一时无处可去,有的甚至堆成了“垃圾山”。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垃圾分类步伐

  温宗国认为,1989年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明确规定各缔约国有权禁止外国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进入本国领土。“坚决对‘洋垃圾’说‘不’,是我国作为缔约国之一应该享有的权利。发达国家不能在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上持有双重标准,应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担当起对生态环境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在刘建国看来,长期以来全球经济的基本格局和产业链分工,已经使发达国家形成了依赖,习惯于自己占据产业链高端,由发展中国家生产低端产品,为其处理废物。“一直以来,发展中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为发达国家处理垃圾。这种状态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中国必然要在全球经济价值链中寻求升级,不能老是被锁定在低端。中国当然有权利拒绝接受‘洋垃圾’。发达国家产生的垃圾自己不处理,非要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这本身就是不公平、非正义的格局,就应该被打破。”

  专家认为,我国禁止“洋垃圾”入境,还有大量工作亟待推进。

  “洋垃圾”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刘建国表示,1996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经有过4次修订。彻底解决固体废物的非法进口问题,需要从法律角度作出更加严谨、清晰的表述,强化固体废物的污染源属性,弱化其资源属性,为严控固体废物进口、禁止“洋垃圾”入境新规提供更加“给力”的法律保障。

  在国内进一步推行垃圾分类,我国拒绝“洋垃圾”的底气将更足,效果将更好。刘建国表示,现阶段我国自身产生的垃圾量非常可观,废塑料、废纸回收量均比进口量高约一倍,但垃圾分类的效果不好,效率较低。把“洋垃圾”的入口堵上了,本国的垃圾分类也必须加快脚步。应出台配套政策,为国内的可回收物再利用提供渠道和空间,帮助再生资源企业由依赖国外垃圾转向消化国内垃圾,实现良性发展。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止“洋垃圾”入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我们将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考虑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加大信息共享及联动执法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深入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记者 赵贝佳 杜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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