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5日从水利部了解到,水利部近日启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从严叫停不通过项目,突出节水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优先地位。
节水评价主要是分析规划和建设项目及其涉及区域的供用水水平、节水潜力,评价其取用水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节水指标的先进性,评估节水措施的实效性,合理确定其取用水规模,提出评价结论及建议。
今后,对于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水利部门在办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规划审查、项目立项、取水许可等手续时,将对相关报告中的节水评价章节作重点审查,形成节水评价是否通过审查的明确意见。
近日发布施行的《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水利规划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不予审批;水利工程项目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过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规划,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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