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奔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以制度建设为主题的决定,是新时代制度自信的郑重宣言,也是制度建设的行动指南,必将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发挥根本性的作用。
制度自信的郑重宣言
自信是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鲜明精神标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四个自信”成为新时代全国各族人民最为鲜明的面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最为耀眼的底色。四中全会聚焦制度、谋划制度,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制度建设安排,无不深刻反映了党和人民坚定的制度自信。从这个角度来说,四中全会的主题和《决定》就是关于制度自信的郑重宣言。
历史和现实已经充分证明我们有理由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70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从当今世界的大格局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下的“中国之治”成绩单,令世界刮目相看,越来越多的外国政要和智库对中国制度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独特作用产生浓厚的兴趣。《决定》向世界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然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
显著优势中蕴藏着巨大的自信心。《决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由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作保障,不断转化为强大的治理智慧和治理能力,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枝繁叶茂、始终赢得人民的拥护和参与。以《决定》的形式具体列出我们的制度有哪些优势,这本身就是一种自信的表现。只有对国家制度拥有充分的自信,才有面向未来谋划事业的雄心。
制度建设的重大安排
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谋划和推进,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说明中指出,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为此,《决定》清晰地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命题,制度建设的目标更加明确,路径更为清晰,安排更为周密。
紧紧围绕现代化建设目标提供强大的制度保证。党的十九大规划了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现代化建设“两步走”战略。四中全会谋划制度建设就是放在这个宏阔的历史视野中,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国家现代化战略的各个方面、各个时期,用完善的制度体系和高超的治理能力来保障国家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因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与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在时间节点上是高度契合的,都指向了2021年、2035年和2049年,这样的安排既鼓舞人心,又符合实际。
以体系化制度安排牵引治理能力提升。经过70年的丰富探索,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主要框架的制度体系,覆盖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四中全会在已有制度体系建设的成果基础上,提出了13个“坚持和完善”的制度体系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了具体工作部署。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本、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目的是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尊崇制度的强大动员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决定》是新时代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完善制度的动员令。当前首要任务是把全党全社会的认识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制度的生命在执行、在遵守。领导干部不仅要有强烈的制度意识,还要有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权威的能力。当前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上,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做实一步,要充分领会党中央抓制度建设的意图,对照自己的分管领域、工作领域,按照《决定》的条款,排出落实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清单,多从补短板、强弱项上思考问题、迈开步子,把遵守制度作为必备的政治能力建设好、巩固好。
让全社会更加充分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决定》列举出了我国制度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这是经过历史和现实证明了的,是亿万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的。当前要结合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用更多鲜活的事例和更多比较的视野来还原这些显著优势,让人民群众深深懂得这些显著优势与自己的美好生活是息息相关的,需要倍加珍惜和共同守护,需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行动来巩固这些优势、转化这些优势、发展这些优势。我们有理由坚信,只要凝聚起亿万人民参与制度建设、推动制度发展的磅礴力量,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然会赢得更加生动的局面和更加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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