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1月16日电(记者李倩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16日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今日起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今日公布的《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促进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的“公开、公平、有序”,维护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市场秩序稳定。
该负责人表示,2016年10月1日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成都市先后出台多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但是近期,成都市一些商品住房项目中捂盘惜售、捆绑销售、投资炒作等现象突出;在准售房源销售上内外有别,不公开透明,购房条件利于内部、全款等少数购房人;开盘销售房源紧张,售后房源又由中介机构加价销售,导致社会反响强烈。
对此,今日出台的通知明确要求及时公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须按照申报价格,一房一价,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通知还要求,开盘售房时,全款支付不得被额外对待,开发企业不得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同时,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当场公示,排序时间应在9时-18时之间。公证摇号选房结束的10日内,开发商须将摇号选房结果公证书报送主管部门。
“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的‘短缺’必然会导致排队、炒号等情况,还可能出现变相加价、托关系、内部开盘等乱象。”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璐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限价+摇号”是应对暂时性市场供不应求的有效政策工具,也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确保购房流程的规范与公平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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