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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区委原书记吕福春受贿经:半价买186万别墅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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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08 07:36:42

吕福春资料图

原标题:天津津南区委原书记吕福春受贿经:100万买下186万别墅

津门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重磅人物吕福春,时隔近15个月后,又有了进一步的消息。

近日,向其行贿的天津地产商人刘存发因犯单位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二年。

2013年,以向下级国有企业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吕福春帮助刘存发控制的企业成功中标塘沽一还迁区增加的设计项目。作为回报,吕福春前妻以100万元购买了一套总房款约为186万元的420平方米别墅。以让吕福春亲属少交房款的方式,刘存发向吕福春行贿86万余元。

是时,吕福春担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塘沽工委书记。

2017年4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刘存发、天津华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案情。上述一审刑事判决书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0日作出的。

因仕途进步速度罕见,吕福春的落马,被外界视为其重磅程度不亚于“津门二虎”尹海林、武长顺。

出生于1963年的吕福春,39岁成为正局级领导干部,43岁被列为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44岁成为副市长考察对象。仕途顺遂的他,恰巧在年满53岁时从天津市津南区区委书记的岗位上落马。

2016年1月11日,天津市纪委消息: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市委委员、津南区区委书记吕福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落马9个月后,即2016年9月18日,吕福春被天津市纪委作为违反政治纪律搞迷信活动的典型案例通报。

“吕福春2010年离婚后,为掩人耳目、欺瞒组织,仍与前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前妻打着他的旗号搞权钱交易也听之任之。”在上述通报中也如是提到吕福春前妻。

打招呼干预招投标

2013年初,天津滨海新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塘公司”)对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增加的设计项目进行招标,天津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设计公司”)计划参与投标。

公开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0年,华厦设计公司以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名义,承揽了新塘公司负责开发的天津塘沽西部新城三号还迁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项目。2012年底左右,新塘公司提出在原有设计基础上要增加区域内建筑单位立面设计方案的评议。只有通过评议,才可以参加施工图的招投标。

华夏设计公司董事长刘存发为了公司能通过相关评议、在施工图招投标中中标,便通过时任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塘沽工委书记吕福春,向新塘公司总经理孙浩打招呼,让孙浩对华厦设计公司予以关照。2013年底,华厦设计公司在相关业务中中标。

一审判决书提到,2013年9月,刘存发为保障自己在该项目中的利益,在去找新塘公司负责人孙浩之前,刘存发短信告知了吕福春。见到孙浩之后,为证明其与吕福春是好友,刘存发当着孙浩的面致电吕福春,并让孙浩接了电话。

吕福春在证言中承认,当时其知道刘存发是想通过这种方式,以其职权来压孙浩。吕福春觉得其和刘存发的关系不错,不好驳刘存发的面子就同意了。

彼时,吕福春担任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塘沽工委书记。而孙浩是新塘公司的负责人,新塘公司是塘沽建委下属国有企业,吕福春是孙浩上级的上级。

工商信息显示,新塘公司的股东分别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国有独资公司,分别持有新塘公司99.63%和0.37%。

一审判决书显示,孙浩在电话中对吕福春表示一定会对刘存发多照顾,让吕福春放心。在通话后,孙浩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此后,在孙浩的帮助下,刘存发在楼体立面设计中成功中标了4个地块,业务开展得也很顺利。过了一段时间,刘存发给吕福春打电话,说顺利拿了些新塘公司的设计项目。

上述一审判决书还显示,孙浩供述称,他在担任新塘公司总经理期间,在2013、2014、2015年的春节前收受过三次刘存发给予的钱款,共计18万元。这几年,孙浩自认为对刘存发的公司还是比较照顾的,刘存发公司的项目工作开展都很顺利,孙浩也没有找过他们的麻烦。在结算设计费的时候,没有拖延过。

一审判决书显示,孙浩犯受贿罪与刘存发犯单位行贿罪被并案处理。

2017年3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孙浩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100万购买价值186万别墅

2016年,天津市纪委通报中提到,吕福春自2010年离婚后,仍与前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前妻打着他的旗号搞权钱交易也听之任之。

一审判决书中吕福春的证言也提到,其与前妻是2010年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并未公开,还是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情。

此外,上述一审判决还显示,刘存发与吕福春相识多年。刘存发系华夏设计公司和天津华夏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企业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013年,刘存发在静海县(现撤县改区,更名为静海区)遇见了吕福春的前妻李某。为了感谢吕福春多年来对其公司业务的帮助和照顾,刘存发就对李某说:“嫂子,你和我哥(吕福春)以后回静海总要有个落脚的地方,我现在开发了一些房子,也有升值的空间,你和大哥有时间去看看,选一套。钱的问题好说,先付100万元,剩下的给不给无所谓。”

刘存发开发的别墅,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广海道9号的华夏科技园,开发商系天津华夏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显示,刘存发是天津华夏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有该公司79%的股份。

公开的一审判决书提到,当时吕福春和前妻李某一起看了房子,并问李某房屋的价格。李某告诉吕福春,刘存发在静海开发区开发的工业地产改成别墅了,4000多元一平方米,挺合适的,想买一套。李某还称刘存发说先付100万,剩下的给多给少给不给都无所谓。

刘存发的供述称,吕福春前妻李某最终选的房子是420平方米,加上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优惠后,合同总房款共计约186万元,至今李某只交了100万。吕福春前妻的妹妹也在该小区买了一套370多平方米的别墅,总价约220万元,给其优惠后为200万元。在成功中标新塘公司项目后,他还给吕福春打过电话,向吕福春表达感谢并提了“房子的事情我都办好了”之事。

上述一审判决书还显示,李某是以其儿媳刘某的名义签署的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只给了刘存发100万元。至于其余的剩余房款,刘存发安排天津华夏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做假账,采取少收购房款、代缴房屋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的手段,以让吕福春亲属少交房款的方式,向吕福春行贿86万余元。

2017年3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单位天津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单位天津华夏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刘存发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年,缓刑二年。

吕福春其人

公开的简历显示,吕福春是天津人,从政范围也未离开过天津。他从天津共青团系统出身,2002年出任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39岁成为正局级领导干部。

2006年,43岁的吕福春从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岗位调任汉沽区区委书记。根据2016年9月18日中共天津市纪委通报,吕福春在43岁那年被列为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

此前,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官方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报道称,已经落马的黄兴国,时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比吕福春大9岁,是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相比之下,吕福春当年上升势头之猛可见一斑。如果他又顺利当选副市长,那他提任副部的时间就要比尹海林、武长顺都早得多。

上述天津市纪委的通报提到,吕福春仕途发展欲望极强,“把求取升迁当成头等大事,到了朝思暮想的痴迷程度”。他常让下属陪其下棋到凌晨,对外塑造“白加黑”忙工作的形象;喜欢大规模批量提拔干部博“口碑”,为个人升迁增加“砝码”;挖空心思送礼跑官,拉关系找路子;中央候补委员落选后,他极度失落,此后意志消沉。

自43岁之后的十年,吕福春的任职就几乎一直停留在了天津区委书记的职位上。2006年4月,吕福春调任汉沽区委书记。三年之后,即2009年12月,他又调任至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塘沽工委书记岗位。5年之后,即2014年12月,又转任津南区委书记,直到2016年1月落马被查。

天津市纪委通报指出,吕福春39岁成为正局级领导干部,43岁被列为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44岁成为副市长考察对象,工作能力不可谓不强。但在个人成长进步道路上遇到一点点“不顺”,特别是中央候补委员和副市长考察相继落选后,他便背弃共产党人的信仰。

上述通报还提到,吕福春最初与企业老板交往还谨小慎微,但日子一长,从烟酒到虫草以至于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钱物都安然收下。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当这些老板找上门来求其帮忙时,他就打招呼、作暗示,利用职权为他们在工程招投标、项目验收、办理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走上违纪破法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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