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17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667件,谈话函询1043件次,立案979件,结案786件,处分780人(其中党纪处分631人)。处分厅局级干部20人,县处级干部217人,乡科级干部156人,一般干部76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11人。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2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3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6.9%;第二种形态598人次,占17.5%;第三种形态145人次,占4.2%;第四种形态48人次,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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