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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租”接二连三 期盼扶持政策——安徽部分产粮大户生存状态调查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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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29 14:14:18

  夏收已过,秋收在即。《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粮食主产省安徽的多个地方调查了解到,受自然灾害频发、粮食价格下行、农资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部分产粮大户陷入连续亏损困境,“弃租”者接二连三。有的缩减租地规模,有的拖欠农民租金、经销商农资款,甚至为此对簿公堂,有的干脆放弃耕种或直接“跑路”。而这势必影响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并将风险转嫁给农民。

  对此,当务之急在于多管齐下,建立土地流转租金预付机制,健全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完善金融保险扶持政策,既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也让产粮大户有钱赚、有奔头。

  产量大户频频“弃租”

  “我去年流转了710多亩地,种着一季水稻、一季小麦,其中有188亩地生产条件恶劣,种三年亏三年,无奈之下今年丢掉了,现在只剩530亩了。”滁州市天长市一位张姓家庭农场主说,周边几个产粮大户也弃租了一些土地。不论是忍痛弃租还是无奈跑路,流转的土地被弃置都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这位张姓家庭农场主原来在上海经营一家装修公司,9年前返乡成了产粮大户。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几年接连遭遇自然灾害,经营效益连续下降。以小麦为例,正常年景一亩地收成800元,成本700元(包括生产成本500元、租金200元),每亩赚100元。去年收成500多元,每亩亏约200元,今年小麦收成600元,每亩亏100元。

  遭遇连续亏损的远不止此。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天长市土地流转面积82万亩,流转率达61.7%,其中有不少产粮大户入不敷出、忍痛弃租。有的产粮大户尚且与农户商量弃租事宜,有的则不顾土地流转合同是否到期,选择直接“跑路”。

  “2009年以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前几年土地流转率增长较快。”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房华玄说,土地流转率增长平稳。2016年以来,天长市粮食生产行业经营效益较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亏损面也不小,近年来开始出现缩减租地面积的现象。

  不仅天长市,安徽省其他多个地方也出现弃租现象。记者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宿州市砀山县一个家庭农场2013年流转土地300多亩,租金1000元/亩,午季生产小麦、秋季生产玉米。2013年以来由于玉米价格下跌,从1.2元/斤跌到0.8元/斤,正常年景也只能持平,难以为继。经与农户商量,不愿意降低租金的,就协商退掉160亩。

  宿州市是农业大市,地处平原,地块条件较好,租金价格一直较高。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金海介绍,截至去年底,宿州市的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423.18万亩。“近两年来,因为有一些大户弃耕,土地租金的价格略有下降,虽然土地流转面积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增速明显放缓。”

  有的产粮大户忍痛弃租,有的无奈跑路。记者近日来到皖东地区一个村采访“弃租”情况,该村党支部书记知道来意后直摇头。“这几年,流转土地亏本的不少,我们村里有2个大户实在干不下,就跑路了。”他说,其中有个产粮大户2012年起流转土地,因经营管理不善,前年他连种在地里的水稻都没收就不顾合同跑路了。

  原来,这位产粮大户当时流转约300亩土地,稻谷还在田里,看本钱捞不回来了,就跑了。这个村组织人员把水稻收割、销售了,一亩地租金大概600元,收上来的稻谷不够支付农户的租金,大户还欠经销商的化肥、农药等费用。

  宿州市埇桥区一位产粮大户流转了1000多亩地,今年6月收割麦子时,因为没钱付土地租金,引发多位村民聚集,阻挠她割麦子,“他们就到地里,拦着不让收割机收麦子。”

  这位大户说,从2014年到现在就没盈利过,粮食价格还在往下掉,每年种粮收入不够付租金。去年一场大水导致颗粒无收,现在外债欠了近200万元。“今年收麦子那天,不仅村民,还有卖种子的、卖化肥和农药的也来了,田间地头都是来要钱的人。种完这一季,我实在种不了了。”

  在亳州市、合肥市、阜阳市等地,近年来也发生土地流转大户“弃租”现象:有的农户把土地租出去了,但租金没到位,引发矛盾;有的大户遭遇连续亏损,拖欠几年租金,农户上访讨要“公道”;有的大户盲目改种中药材和树木,致使租金无法兑现,甚至因此对簿公堂。

  “有些大户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规模流转会得到政府奖补,实际上奖补资金并不多。他们有的不懂农业,后期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本,然后就半途而废了。”皖东地区一农业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县出现过大户“跑路”现象,有个大户流转1.2万亩地,亏本走了后,拖欠农户的流转租金,则转嫁给当地政府去解决。

  成本高企“看天吃饭”难倒承包人

  记者走访发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些地方的产粮大户的“弃租”,折射出当前的农业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除了自然灾害频发外,还包括沟渠水利不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对滞后等多重因素。

  部分产粮大户反映,在农业生产条件恶劣情况下,当遇到自然灾害时,越是规模经营可能亏得越多。“自然灾害频发,旱不能灌,涝不能排,主要在于我们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还有欠缺。”宿州市埇桥区一位李姓产粮大户告诉记者,他流转了8000多亩土地,虽然在农田水利建设上投了近800万元,但依旧达不到高标准农田的要求。

  “去年秋季接连下雨,水排不出去,我7000多亩大豆全烂在地里了,亏了600多万元。”这位李姓产粮大户说。“我包的地地势洼,去年大雨,1000多亩地,基本颗粒无收,亏得狠呐。”皖北地区一位陈姓产粮大户说,地的基础太差,高低不平,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做排灌,没能躲过大雨。

  农资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不断飙升。天长市优品家庭农场主张治岑等反映,从2015年开始,粮食价格走跌,但农资价格却持续走高,利润空间被不断挤压。“辛辛苦苦干一年,加上家里人的工资,扣除成本肯定是亏本的。”

  “2016年,一吨普通肥料2000元左右,今年涨到了2400元。2016年一个人工一天最高150元,现在200元出头。” 张治岑算了一笔账,“没办法,花了大价钱买的农机,不包地就成了一堆破铜烂铁,这几年种粮的收益实在是太低了。”

  土地流转推高了租金价格,加大了流转大户的经营成本。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孙德平表示,近年来,在政策引导下,该市土地流转热情较高,但租金在去年也达到最高点,一些城区近郊土地流转租金已经超出每亩1000元价格,仅靠种粮很难盈利。而且,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就会遭遇亏损。

  土地流转租金普遍过高的情况,在不少地方都有体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于去年第三季度开展的一项调研显示,淮南市、蚌埠市、阜阳市土地流转租金最高达1200元/亩、1000元/亩、1400元/亩。“有一个大户因亏损和村民协调下调租金,其中两个村民组同意了,还有一个村民组不同意,结果还是按照以前价格给的。”皖北地区一位村党总支书记说,因为年年亏损,这位大户说种完这季,明年不会再种了。

  融资供需对接不顺畅问题突出,金融支农政策难落地,部分产粮大户长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苦恼。“有一款金融支农的产品宣传的很好,结果我去借的时候,要求妻子、儿女签字担保,其他信贷产品还要求公务员担保。”皖东地区一位家庭农场主无奈地告诉记者,大户融资程序太繁琐,真到急用钱时,大家只能想一些“特殊”办法。

  关于种粮风险保障问题,记者采访了解到,相对于普通农户,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保险的需求更加强烈,特别是急需的特色优势产品保险、价格收益保险等险种较少,总体保障水平偏低。

  基层干部反映,以家庭农场为例,工棚、晒场、仓储、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问题在很多市、县都难以解决,尤其平原地区矛盾更为突出,相关设施用地政策也有待完善。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缺乏,用地成本较高,配套用地政策落实难。”多位产粮大户反映,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太少,无法满足需求。“一些大户没有地方建库房和烘干设备,一碰到阴雨天气就完。”宿州市现代农业办公室负责人徐志连表示,土地指标有限,农业农村部门也束手无策,为此,也有一些涉农项目无法落地。

  产粮大户等经营能力有待加强。随着土地流转市场的不断成熟,粮食主产区从事土地流转的各类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得到提升,但仍有不少差距。种植技术不精、管理粗放、市场信息把握不准等,造成技术、资金和市场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经营能力较弱,土地流转高质量发展受到制约。

  防范风险亟待精准施策

  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粮大户暴露出的“弃租”现象,将亏损的风险转嫁给农民,损害农民利益,给地方政府带来矛盾纠纷调解难题。受访的基层干部和产粮大户认为,若放任此类现象蔓延下去,势必影响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阻碍现代农业的推进。

  为消除“弃租”带来的风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最大限度维护产粮大户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调研员秦仲华、孙德平认为,应综合研判、精准施策,尽力破解当前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

  财政支持应向产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房华玄等表示,过去产粮大户想流转,农户不肯流转,他们对土地的依恋强烈,但现在农户愿意流转了,有的产粮大户因效益不好却不想承包了。要保持土地流转健康发展,让承包方和受让方实现双赢,应该适当调整目前的补贴方式。

  《经济参考报》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各地已从农业补贴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但多位受访者认为,这还不够,建议在新增加的农业投入中,适度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让种粮者有钱赚、有奔头,谨防出现土地无人耕种、农业产业化放缓的不利局面。

  “各级政府部门应建立土地流转租金预付机制。”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姚家村党总支书记余兵、天长市冶山镇草洲村党支部书记裘德生等认为,这样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定期支付土地流转租金,避免因经营管理不善“跑路”带来难以兑现租金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可探索推行土地流转风险补偿制度,建立风险保障基金,通过“先用保证金,再用基金”的方式,对大户不能按期支付农民土地流转费和终止流转后的复耕费给予补偿,最大程度保障农户利益。

  建立并完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多部门牵头合作,把社会信用体系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构建覆盖流转全过程的信用监管体系,出台制度规定,规范各种不良流转行为,建立信用“红黑”名单。若出现不良流转行为可列入失信榜单,在财政奖补、金融扶持等方面给予惩戒,对于信用度高的大户,地方政府也可给予其信贷等优惠政策。

  为扭转产粮大户连续亏损局面,提高种粮积极性,定远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徐培成等建议,各地应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减少粮食生产成本,同时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努力推广新技术、新机具做好示范、引导作用。此外,在流转租金调整方面,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引导流转双方友好协商,将流转租金调整在合理区间。

  完善农业保险助农机制,健全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虽然农业保险助农机制已建立并不断健全,但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赔付的资金额度不高,不足以覆盖所有成本。”宿州市埇桥区一位李姓种粮大户认为,农业是社会效益高而自身效益低的产业,农业保险能够让新型经营主体规避一些不可逆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保障大户无后顾之忧,建议相关部门能完善保险补贴机制,扩大补贴品种,加大补贴力度,给产粮大户吃一颗“定心丸”,让农业保险真正能为大户撑起“保护伞”。(记者 姜刚 吴慧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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