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市曼哈顿一家联邦地区法院法官28日判定,法院有权受理“9·11”恐怖袭击受害者家属起诉沙特阿拉伯政府资助袭击计划、要求数十亿美元赔偿的案件,驳回沙特政府要求撤案的动议。
“9·11”袭击2001年发生,受害者多年来起诉沙特政府负赔偿责任未果,沙特一直否认“资恐”指控,以“美国法院对外国政府无司法管辖权”为由让法庭驳回诉讼。
【“历史性的一天”】
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乔治·丹尼尔斯援引2016年生效的《对恐怖主义资助者实行法律制裁法案》,认定以沙特政府为被告的起诉依据合理,对诉讼事由可行使司法管辖权。
“9·11”死难者家属、袭击中受伤的幸存者以及受损企业和保险机构从2003年开始起诉沙特政府。最近一次起诉2017年5月提起。
原告代理律师之一肖恩·卡特说:“这对受害者家属而言真是历史性的一天,他们为争取让沙特政府应诉的机会已努力多年。”
2001年9月11日,4架民航客机遭恐怖分子劫持,两架撞向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双子楼,一架撞向首都华盛顿附近的五角大楼,一架坠毁在宾夕法尼亚的田野,近3000人丧生。“基地”组织认领袭击。美国随后发动全球反恐战争。
据美联社报道,已解密的调查档案认定,19名参与袭击者中15人为沙特籍,数名沙特外交官和有沙特政府背景的人曾与劫机者“相识”。
美国“9·11”调查委员会报告确认,“没有证据证明沙特政府以机构身份或沙特高级官员个人曾资助”“9·11”袭击计划,但有受沙特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机构“可能”为袭击计划提供支持。
今年1月庭审时,沙特政府代理律师迈克尔·凯洛格反复援引调查委员会报告结论、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档案,声明“所有调查都反驳了沙特有责的观点”。
受害者家属先前起诉沙特政府的多起诉讼不了了之,多因沙特政府享有主权豁免权、不受美国司法管辖,直至美国国会2016年通过《对恐怖主义资助者实行法律制裁法案》,为类似诉讼提供法律依据。前任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曾试图否决法案未果。他警告,新法案会增加驻海外美国企业、军人和官员在外国成为被告的风险。
【告沙特有依据】
沙特方面要求美国法院驳回起诉的依据,是原告无法提供证据指认任何沙特政府官员或雇员、代理人参与策划或实施“9·11”袭击。
丹尼尔斯法官认为,原告所提供已获判终身监禁的“基地”组织成员扎卡里亚斯·穆萨维证词说明,可能会找到沙特政府在加利福尼亚的代理机构为“9·11”袭击者提供支持的证据。
法官认为,原告可试图证明沙特政府应为两名在美沙特人的涉恐行为负责,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卡尔弗城神职人员法赫德·图迈里和据信为沙特情报官的奥马尔·巴尤米,涉嫌协助两名劫机者潜入美国境内、为发动袭击做准备。
原告还起诉两家沙特金融机构和一家建筑企业向“9·11”袭击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要求赔偿,法官以“没有司法管辖权”为由驳回诉求。两家银行分别是沙特国民商业银行和沙特拉吉希银行,建筑企业为沙特本·拉丹集团,是原“基地”首领本·拉丹的家族企业。
法官还驳回原告向沙特政府资助的慈善机构“沙特援助波黑高级委员会”要求赔偿的诉求,认定原告所诉“牵连犯罪”罪名,适用被告享有的司法豁免权。
原告代表律师之一詹姆斯·克赖恩德勒接受路透社电话采访时说,他很高兴案件司法程序能够继续,“最终使真相得以大白,让沙特在“9·11”袭击中扮演的角色曝光于世人面前”。
沙特方面没有对美国法院这一裁决作出回应。(沈敏)(新华社专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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