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是贫困群众的“活命钱”,是他们维持生活的最基本保障。但个别手握“微权力”的基层干部却视其为“唐僧肉”——
低保金不容骗取侵吞
59次向低保户索要“好处费”终被严惩。近日媒体曝光了吉林省乾安县大布苏工业园区原民政助理刘凤军以各种名义索取、克扣当地低保户低保金共计10.34万元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低保金是贫困群众的“活命钱”,是维持生活的最基本保障。但在有些人眼里,低保金竟然成了一块大肥肉。笔者在基层调查时发现,低保变“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的情况接连发生,更有个别基层干部打着惠民便民的“幌子”,在低保金发放时“趁火打劫”,这些手握“微权力”的基层干部在入户走访、审查核实低保户申请材料中,通过骗取、侵吞、截留等方式拿走群众“活命钱”,鹌鹑嗉里寻豌豆,鸡脚杆上硬刮油,手段不断翻新,其危害不容小觑。
虚报冒领 花样百出
伪造虚假信息、冒名签字领取低保金,这是骗取低保金惯用的手段。前不久,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北辰区北仓镇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赵国庆(已退休)虚报冒领低保金问题。2008年5月至2013年6月,赵国庆利用负责低保金发放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签字、虚报隐瞒等手段,冒领26名低保户的低保金8244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8月被降低退休待遇,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无独有偶。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科原职员李莉,采用虚构低保人员、向银行提供虚假发放明细等方式,共骗取低保金72万余元。其最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已被追缴。
多领少付、隐瞒死亡低保户骗取低保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掩人耳目等手段在低保金发放上中饱私囊。2018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其中一起是2002年至2017年,九台区上河湾镇福林村原村委会委员兼出纳报账员塔常范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多领少付、隐瞒死亡低保五保人员信息等手段,贪污低保救助金、五保救助金14.1万元。
人为设障碍、使绊子,是变相贪占低保金的方式之一。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微权力”软硬兼施,不给钱不办低保,寻找各种理由拒绝为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申请救助。2018年1月,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石家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生富与其他村组干部一起,除了截留五保资金1.76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贴外,还在低保评定时优亲厚友,违规为村干部亲属办理低保。尤其是对多次申请低保的村民周某某等人以指标不足为借口不予办理。最终,石生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
此外,一些基层干部钻监管漏洞,以低保退出机制相要挟,逼迫低保户就范,有钱没钱都得“主动”“进贡”。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民政所原所长徐丽,把为民办证当作印钞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吃拿卡要,不请吃不给办;对明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收到好处费后违规给予办理。就连女儿结婚生子都不放过捞取好处的机会,给经手办理过的低保户、五保户等服务对象一一打电话,让其参加宴席付礼金。
私心作祟 监管缺位
低保金是民生款,更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近年来,随着中央脱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国家的低保政策不断完善,低保数额也在持续增加。据民政部新闻发言人称,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519.7万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833元/人/年。为推动低保金一分一厘地发到低保户手中,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强化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但现实中,却有人依然“贼心”不死、频频伸出“黑手”。
纵观近年查处的低保金案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诱发低保金变“唐僧肉”的主要原因。主体责任“空转”,必然导致工作“转空”。有些乡镇党委书记对脱贫攻坚停留在“口头上重视、报告里强调、会议中落实”,没有形成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定力,导致低保金管理的制度“网”还不够密、不够牢。现实当中,一些职能部门存在“重下拨、轻监管”现象,资金一拨了之,给了一些基层干部暗箱操作的“弹性空间”。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唐露霞,在2013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那坡县低保金发放工作监管不到位,导致那坡县百省乡那龙村那旺屯等4个屯出现全体村民平均分配该屯低保户低保金问题,累计金额240792元。2018年12月5日,唐露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村镇干部权力集中是造成低保乱象的重要原因。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村镇干部是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长时间与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遭遇大病或自然灾害的群众打交道,拥有着优抚、救济、救助对象的审核上报及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便利,极易在部分群众头脑中形成“权力崇拜”。没得到的想得到,得到的怕失去,为村镇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索要“好处费”搞“潜规则”提供了温床。例如,辽宁省丹东凤城市边门镇卜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卜凤举,2007年至2015年,8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认定低保、五保受助对象,并收受他人好处费。仅凭手中小小权力“理直气壮”地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公平。
村镇干部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是造成低保乱象的主观因素。一些村镇干部由于受年龄、教育、党性修养、宗旨意识、自律能力等综合素质限制,面对低保金等诸多利益诱惑时,私心作祟、私欲作怪,极易将党和国家好政策变为个人兜里的“私货”,把低保金当做送人情、获私利的工具,走上不按程序办的“歪路子”,破坏良好社会风气,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信息不公开也是导致低保乱象的一大因素。一些村镇干部懒得挨家挨户介绍政策,往往将低保信息在村务公开栏里“一贴了之”,群众是否看到、是否理解就不管不顾了,要想了解具体情况就得咨询干部,干部说多少就多少,这都为基层干部在低保金上玩“猫腻”提供了便利条件。此外,少数基层干部和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借助黑恶势力的庇护,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这些“蛀虫”公然把“黑手”伸向贫困群众的低保金、救助款,等等,即便贫困群众知道了真相,往往也敢怒不敢言,习惯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更加助长了基层“苍蝇”的嚣张气焰,长此以往易形成恶性循环。
从“心”入手 多管齐下
低保金上乱揩油,“活命钱”上乱伸手,好处费上乱张嘴,“雁过拔毛”,“乱敲竹杠”,繁杂多样的“微腐败”是农村发展的一颗毒瘤,影响着基层的政治生态。
救火要从苗头起,治贪需从贪处始,加强村镇干部思想教育是遏制低保乱象的治本之策。当前,全党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让村镇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中受到洗礼、熏陶和感染,提升为民谋福利的理念,认识到只有与民贴心,才会收获民心,从思想根源上抛弃与民争利的贪腐之念。
强化镇村干部的日常监督是遏制低保乱象的重要举措。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委推行“五必”住村工作法,要求基层纪检干部每月至少在村里住上两天,对村里低保户、贫困户、老党员等五类对象进行百分之百走访。同时,把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市1919个村居配齐村级纪检委员,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该市实行月初公示,月中上报,月底下拨机制,每月底各乡镇干部按照花名册逐户走访核查低保金到账情况。
发挥利剑作用,推进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是保证国家低保政策落地见效的有效方式。通过巡察村居工作,深入了解低保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手续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着力打通巡视巡察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石顺江 沈昌培 丁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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