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11月5日电(记者周立权)记者从吉林省纪委监委了解到,日前,白山市纪委监委对白山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套取公款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规矩意识全无,讲哥们义气不讲党性原则;知法犯法,滥权妄为,将手中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有关规定,经白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白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白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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