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23日报道,台湾高雄地检署与高雄第五海巡队联手执行“东沙海域扩大威力扫荡”专案,逮捕“非法侵入”东沙的大陆渔民20人,并首度扣押一艘渔船押解至高雄港。
据台湾“中央社”3月23日援引台湾海防部门的消息报道,台湾“海巡署”扣押了中国大陆渔船的船员。
高雄地检署通过“大高雄地区环境暨国土保护联系平台”,由“海巡署”海洋巡防总局第五海巡队提报,获悉有非台籍渔船越界东沙海域的事件频传,为保护“东沙环礁国家公园”珍贵海洋生态资源,指派“国土环保兼企业犯罪专组”主任检察官李宛凌等侦办。
据报道,台湾检警查获正在“东沙岛24海里”海域内从事渔捞作业的大陆港澳籍渔船“台沙2288”号,在船上活舱内查获秋姑鱼、龙占鱼、臭肚鱼、鹦哥鱼、角蝶鱼、刺尾鲷鱼、笛鲷鱼、条纹石鲈鱼、雀鲷鱼等,总重初估约350公斤。
台检察官指示将鱼类进行采样后,发还东沙管理站野放,并扣押“台沙2288”号渔船,逮捕方姓船长及渔工共20人,连人带船自东沙海域解送至高雄港。
据报道,包括船员和船长在内的19人于本周早些时候在南海的东沙群岛海域附近被扣。他们所有人都已被带到台湾高雄市检察院。
台检方闻讯后,认为方姓船长等20人涉犯台湾地区“入出国及移民法”第74条未经许可入境、违反“国家公园法”第13条第2款、第25条在“国家公园”区域内捕捉鱼类等,嫌疑重大,但都坦承在“东沙岛24海里”海域内从事渔捞作业多时,责付海洋巡防总局第五海巡队后续侦查。
台湾检察官指挥“海巡署”海洋巡防总局、洋巡第五海巡队、海岸巡防总局东沙指挥部、岸巡第五总队等,会同“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东沙管理站动员77人及1舰4艇执行“东沙海域扩大威力扫荡”专案。
需要指出的是,渔民们是在台湾认为是自己领海的水域非法捕鱼。与此同时,据报道,这艘渔船是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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