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亟须重拳整治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后乱象频出
“车险要到期的快去续保,保费马上要涨价啦!”近期,蔡先生和很多市民都收到了这样一条信息。
蔡先生找出了自己2017年的保险单,发现他的保险期限至2018年9月18日24时止,其中商业车辆保险保费9947.31元、交强险保费717.05元、代收车船税2900元等合计13564.36元。经询问保险公司,蔡先生得知今年的保费总额为13544.1元,和去年的基本持平,“只是投保之后的奖励优惠少了很多”。
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1.5亿私家车主,每年有6000亿元保费。面对这一巨大蛋糕,各路资本可以说是竞相追逐。
2015年3月20日,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这一方案试点后,保险公司拥有了一定的自主定价权,消费者也得到了更多实惠。然而,个别财险公司没有将车险赔付率下降带来的红利用于提高服务质量,而是大部分投向了前端的产品竞争,导致因拒赔引发的投诉居高不下,违规乱象也被频频曝光。
据《法制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7年保监系统共披露911张罚单,对230余家保险业机构和近660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约1.18亿元,针对机构罚款共计9000多万元,针对个人罚款共计2700多万元。
顺应市场的商业车险改革
传统商业车险的费率模式,一直备受诟病。
北京司机陈阳说,以前统一固定的保险费率确实不太合理。刚拿驾驶证的新手与有1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交的保费没有区别;在市区内上下班的私家车,和长年在外地游动车的保费没有区别;每年出险一次,和每年出险50次的保费没有区别;每年里程4000公里,和每年里程40000公里的保费没有区别。
2015年6月1日开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黑龙江等18个地区实施,随后将试点推广到全国。
车险费改的最大亮点,就是提出财产保险公司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的,可分别在-15%至+15%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
也就是说,与以前相比,保险公司拥有了一定的自主定价权。
新规还规定,出险次数和车险保费系数将直接挂钩。而这一举措,却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对于重庆车主牟军来说,他自认为是车险费改的受益者。2017年7月初投保车损险、三者险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各1万元及各项不计免赔。因连续3年未出险,今年整单享受4.3折优惠,保费总计5000余元。“和上一年同期7500余元的保费相比,差不多下降36%”。
不仅如此,牟军还拿着新保单告诉记者:“保费降了不少,保的范围却比往年多了。如冰雹、台风、暴雪、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车、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损失等情形,都纳入了保险范围。”
受新规影响,不少车主索赔习惯也开始发生改变。车主廖长年有一辆花18万元左右购置的家用车,他算了一笔账:他的标准商业保险费大致是6000元。如果他已经3年未出现赔款,那么今年的保费是2601元;如果出一次险,保费则为4335元。今年的保费上浮了1734元,后面两年如果都不出险,费用则分别上浮了1059元和399元,那么3年一共上浮了3192元。
廖长年说:“现在买保险,应该是用来防止出大事的。一般几百元到一千多元的事故,也就不会报保险公司了。保险赔付的金额还没有此后上浮的保费多,到头来得不偿失。”
网销和中介成违规重灾区
在“互联网+”概念兴起的大背景下,多家主打车险比价功能的第三方平台,纷纷加大投入吸引客户。然而很多车主并不知道,目前网上的各比价平台,除了由保险公司提供实时价格数据外,还有一类平台是利用自身技术,嫁接保险公司官网电商平台自动抓取报价。
早在2012年,原中国保监会曾印发《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明确了可开展互联网保险比价或推荐相关产品业务的机构,提示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应仔细甄别。
平台从业人员李年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依据保监会的公告,从事互联网比价是有门槛的,必须是具备牌照的适格主体才可运营。“目前,有条件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只有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两类保险机构。如果第三方网络平台要开展保险销售、承保、理赔等业务,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且需要进行备案”。
李年喜认为,此举意味着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互联网车险市场失去了生存空间。
2017年7月,原中国保监会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财险公司应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车险业务的合规性管控。财险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网页链接服务,但不得委托或允许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其网页上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
李年喜说,第三方网络平台要想继续从事报价比价、业务推介甚至是保单查验、理赔辅助等业务,只有积极拿牌。由于保险公司牌照审核非常严格,2018年以来保险公司牌照“零放行”,这也使得各路资本均盯上保险中介,试图通过这一曲线获得保险牌照。
资料显示,保险中介是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
业内人士说,保险中介虽然不是保险公司,但牌照也不是那么好拿。按照原中国保监会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申请保险中介牌照需具备5000万元资本金,这一高门槛将很多小平台直接拒之门外。有人想到了采取收购方式,但保险中介牌照早已是稀缺资源,处于有价无市的状态。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收一家全国范围的中介牌照费用成本,大概在500万至1000万元。曾经有一家互联网公司出价3000万元,也未能如愿。
据预测,第三方网络平台随着监管趋严,对保险中介牌照的需求还会上升,中介牌照的费用也水涨船高。2018年以来,中介牌照竞争异常激烈,不少互联网平台都在积极谋求收购,未来中介牌照市场也将持续火热。
有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7月中旬,全国才有18家保险中介机构获批,其中包括15家保险经纪公司和3家保险代理公司。而在2017年全年,原中国保监会一共批复了31家保险中介公司,其中保险公估公司1家、保险代理公司11家、保险经纪公司19家。
更早的2016年,原中国保监会下发多达69张保险中介牌照。
在全国有3000余家保险中介公司在营的情况下,保险中介公司的治理问题,也渐渐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保监系统针对保险中介公司开出的行政处罚单就达到了118张,其中保险代理公司84张、保险经纪公司14张、保险公估公司20张,合计罚款超过了1100万元。
广东保监局一名负责人说,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中介之乱象无疑影响着整个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及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背后,大多是采取虚构第三方咨询业务、虚开手续费发票等形式,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资金,从而输送不正当利益;保险中介机构给消费者合同以外的利益,也会加速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
自主定价催生恶性价格竞争
据业内人士介绍,商业车险改革扩大了保险公司的自主定价权,也让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权,得到了更多实惠。但让监管部门始料未及的是,自主定价权的扩大,也让保险公司的恶性价格竞争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北京市民曹先生说,“近期接到不少保险公司的电话,声称有保费优惠活动。如果车险续保,可以享受返点优惠,也可送洗车卡、加油卡,自己可以选择”。
记者采访得知,商业车险改革启动以来,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率一路上涨,大多数中小险企都是采取“以补贴换市场”的做法。手续费明着是给中介和代理人,暗地里却变成了返现、油卡等优惠给了客户,导致车险市场变成了一个比拼返点的时代,其中四大保险公司返点超过40%,小一点的保险公司返点则接近50%,更小的保险公司更多。
江西一家财险公司的业务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我们也知道,向投保人返还部分保费是被明令禁止的行为。但为了拓展业务,又不得不想尽各种办法向投保人返还保费。因为有些客户只认价格,不认服务。除了‘价格战’外,实在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
这名业务员还透露,有部分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到期续保,直接就给投保人按保费比例15%的现金返还。对于未到期续保,只要预交200元定金,投保人到期续保时,仍然享受正常折扣以外15%的保费优惠。有部分保险公司做得隐晦一些,采取的是向客户赠送加油卡、行车记录仪等礼品的方式。但将礼品折算成现金,也相当于保费的17%。
据了解,监管部门已三令五申严禁保险公司和中介代理以任何形式返现给消费者,变相打“价格战”。2017年7月,《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正式出台,对车险行业的恶性竞争、虚列费用、数据造假、违规赠礼等问题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7个月后即2018年2月23日,原中国保监会连开10张罚单,9张直指车险业务违规,大多数罚单披露的违规行为都是违规返点,其中集分宝成为整治重点。集分宝的操作是保险公司先预付资金向某集分宝公司购买集分宝,集分宝公司收到款项后将相应数量的集分宝发放至保险公司名下的集分宝账户。保险公司再使用上述集分宝,在客户支付商业车险保费时直接抵扣部分保费。
2018年4月8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原中国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年8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对车险产品、费率正式实施“报行合一”。
所谓“报行合一”,是指险企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需要与实际使用的费用保持一致。其中手续费是指为向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营销员)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手续费、服务费、推广费、薪酬、绩效、奖金、佣金等。此外,新车业务手续费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应单独列示。
有专家认为,挤压费用空间,用意在于引导车险竞争从价格转到服务。保险公司应该依靠产品竞争,把钱重点用在赔付上服务于客户。而通过手续费招揽客户,不利于行业的健康持久发展。如果严格按照“报行合一”执行,今后面对车险费用方面的各种数据造假,监管部门实施处罚无疑将更有依据,对于遏制险企之间的恶性费用竞争,推动行业良性发展或将起到一定作用。 记者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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