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7日电 (申佳平)近日,为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能耗双控制度的总体安排、工作原则和任务举措。
“在‘十三五’能耗双控探索实践中,国家在五年规划初期向各地区分解了能耗双控目标,但随着时间推移,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发生变化,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进展也随之出现了分化,特别是一些经济增长较快、发展质量较高的地区难以完成能耗总量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坦言,在能耗双控制度由建立到实施的过程中,存在能源消费总量管理缺乏弹性、能耗双控差别化管理措施偏少等问题。对此,《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措施。
一是对国家重大项目实行能耗统筹。近年来,根据产业发展等需要,国家布局了一批关系国计民生和发展未来的重大项目,相关项目能耗量巨大,成为所在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难点。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方案》规定对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重大项目,将按照“央地共担”原则,在能耗双控考核中对项目能耗量实行一定幅度减免。
二是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十四五”时期,各地区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数量多、新增能耗量大,严重影响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成为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省(区、市)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分类处置,并以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为界限,国家、地方分级加强管理。通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倒逼地方转方式、调结构,腾出用能空间,这也是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重要手段。
三是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考虑到未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迎来高比例、大规模发展,结合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中,对超额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地区按规定抵扣相关能耗量,形成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消纳。
四是鼓励地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方案》坚持能耗强度优先,也围绕这一指标设计了总量的弹性管理措施,即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国家下达激励目标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将免于考核。
五是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在完善能耗双控制度过程中,高度关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结合市场化改革要求和“十三五”用能权交易试点开展情况,提出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跨地区交易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
据介绍,《方案》分三个阶段提出了目标要求:第一阶段是到2025年,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第二阶段是到2030年,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结构更加优化。第三阶段是到2035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有力支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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