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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扶贫对象可按规定 享受医保多报销10个百分点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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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0 08:38:32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实施了扶贫倾斜报销政策。全市扶贫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多报销10个百分点,基本/大病医保起付“门槛”下降一半等多项暖心优待。

  据了解,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已纳入民政医疗救助中的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均纳入医保扶贫对象,享受医保倾斜报销政策。

  上述扶贫对象在参保地的区县级医院住院就医时,其住院费用报销“门槛费”降低一半。同时,住院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上述扶贫对象在参保地的区县级医院住院就医时,达到起付线后,符合规定的基本医保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由卫生计生部门会同社会保险部门核定,目前共有187家可执行上述政策的区县级医院,医保扶贫对象在本人参保地的这些区县级医院住院,可享受医保倾斜性报销政策。

  此外,为了便于市民查询“区县级医院”,市人社局还开通了快捷查询通道。市民可进入重庆社保APP或微官网,在首页找到【网点查询】,点击“扶贫对象医保倾斜报销医院”,进入后选择自己参保区县,就能随时查到这些“区县级医院”的信息。 (记者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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