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3月20日电(记者徐海波)武汉市房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相关政策的解读》提出,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且家庭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租赁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并确保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
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米为主,按照不低于公租房室内装修标准装修,并配备基本居家生活家具家电,满足“拎包入住”的条件。租金按单套或单间计租,按季缴交。原则上,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市场租金。具体项目的租金标准由武汉市各区房管部门在委托专业房屋评估机构对同地段住宅租赁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予以确定。
据了解,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租赁期一般为3年,最多可延长2年。申请到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的个人或家庭,购买商品房或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应及时退出。房管部门将对弄虚作假、转租转借、违规经营等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租住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的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将综合运用金融、土地、投资、减费等多种举措,向改革和市场要效益,降低建设成本;鼓励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作为供给主体,并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开发和销售模式,推行共享厨房、共享洗衣房、共享客厅等共享模式,鼓励企业拓展市场运营增值空间;同时,坚持新建、配建、改建并重,通过建设“长江青年城”、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试行共有产权房等举措加大供应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