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入额考试和遴选考试在拉萨开考。来自全区三级法院的84名干警参加考试,这是西藏继完成中基层法官入额考试之后,区高院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这也标志着我区首批法官入额考试全部结束。
合理分配名额
选拔优秀法官
据了解,此次考试分为对区高院院领导的业务面试和对其他法官的笔试。笔试内容是根据给出的案例条件,考生任选刑事、民事、行政中的一个领域,在三个半小时内制作出一份一审的裁判文书,最终通过“考试+考核”的评定结果,选定入额法官。
考试结束后,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城关区人民法院的部分法官从事实认定的判断要求、格式要求、证据的判断要求、适用法律要求等方面综合考量给出分数。而占60%的考核比例,将会从法官平时参与办案的主办情况、通过司法考试的等级情况、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人选进行考察。
此外,为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此次考试不仅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监督,并邀请区党委政法委、组织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考,同时委托第三方命题印题。
据了解,区高院核定了法官员额82名,但这次首批入额只有57名,占核定法官员额的70%。“预留30%的名额,会从全区中基层法院遴选优秀法官,其中部分为助理审判员当法官预留空间,少量名额将用于从社会招录法官,比如优秀的律师和法学家。”区高院政治部主任蒋贞明解释道。
只有入额法官
才有权办案
据了解,对报考法官的考生有严格要求,首先需要满足区高院对法官的任命条件,必须是四级高级法官、具备履行法官职务的身体条件、三年里年度考核是称职以上等。对援藏法官而言,可以参加考试入额,但不占员额。
遴选的考生除了上述要求,则还需要有十年以上的一线审判经验,而且必须首先通过他们所在法院的入额考试。
2016年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其中谈到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也就是说,员额制就是在人员管理上将现有司法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今后只有入额的才能称作法官,而入额后的法官,必须在一线办案。
同时,与员额制配套的就是办案的终身责任制,法官将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发生错案将被追究相应责任。此外,员额制将法官的发展与行政级别脱钩,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也就是按照法官等级来考核、评定、晋升,同时跟待遇挂钩,改变了过去法官按照行政职务晋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