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3月26日电(记者毛思倩)记者从深圳市法制办公室获悉,为保护深圳地区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已起草《深圳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在净空保护区内禁止升放无人机、航空模型等12种行为。
据介绍,目前,深圳民用的宝安国际机场周边存在着一些影响净空安全的因素,致使飞行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危及航空器飞行安全。深圳机场曾在2月4日通报称,3日有3个航班机组报告在起飞及落地过程中发现不明升空物,对飞行安全造成一定隐患,其间多个出港航班受影响出现不同程度延误。
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了保证航空器在机场飞行运行安全,维护飞行秩序及保障航班正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设的一定空间范围。在《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深圳市交委结合深圳市民用机场实际情况制定《办法》,落实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
据《办法》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12类行为,其中包括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航空模型、无人机等升空物,或者进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飞行活动;放飞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升放风筝、孔明灯等物体等。
另外,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升放的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无人机、航模失去控制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异常情形的,升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气象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跨越深圳和东莞两市,《办法》规定了跨市协作机制,明确规定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或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划定方案涉及毗邻城市的,由市人民政府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协调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共同发布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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