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西频道 > 法治 > 正文

港北法院坚持司法为民 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文章来源:人民网
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3-15 15:45:14

人民网贵港3月15日电  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狠抓责任落实,为妇女儿童维权撑起了一片晴空。2016年,该院依法审结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11件,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民商事案件510件,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近几年,立案庭先后荣誉“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维权机制。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纳入了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港北区妇联联合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岗”,成立了以院长、区妇联主席为组长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港北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方案》,确定由综合能力强、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切实把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维权渠道。在诉讼服务大厅专设“妇女儿童维权优先类事项”办理窗口,由专门人员在窗口值班,负责审查当事人的相关材料,确定是否属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离婚纠纷、子女抚养、家庭暴力等优先类事项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便可享受“VIP”的优先保护原则,即法院给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从细微处体现法院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保障他们打得起官司。去年,该院共为30名经济有困难的涉诉妇女儿童减缓免诉讼费39万元。

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救助合力。不断加强与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学校、乡镇(社区)等的沟通联系,建立妇女儿童权益救助机制,协调解决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妇女儿童因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法院查明情况后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并送达派出所和居委会等相关部门,通过各方共同监督,避免妇女儿童再次受到暴力行为的侵害。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的帮扶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将其列入司法救助对象,并积极向政法委汇报申请,为他们争取司法救助资金, 最大限度地保障胜诉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去年,该院共为40名妇女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22.4万元。

发挥审判职能,构筑维权屏障。一是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拐卖、伤害、抢劫、虐待、性侵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确保广大妇女安居乐业和儿童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大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力度。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挽救力度,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重塑人生信念,重新回归社会。去年,共到未成年罪犯服刑场所开展回访帮教活动2次,对未成年罪犯回访帮教20人次。三是加大对婚姻家庭案件的调和力度。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和工作,避免家庭破裂给子女带来的伤害;对调和无望的案件,尽可能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方面适当照顾女方,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

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每年的“3·8”国际劳动妇女节、“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假日,积极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活动,通过以案说法、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妇女儿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妇儿维权浓厚氛围。积极建立与辖区小学的长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共派出6名法官到辖区小学担任校外辅导员,为学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为建设平安校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该院共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镇等普法活动16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黄丽丽)

大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