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石家庄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确定该市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将于4月18日举行。
依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该市将通过2017至2019年三年改革,基本完成水价调整。为此,该市提出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2017至2019年,每年等额上调0.48元/立方米。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3.94元/立方米。
方案二:2017至2019年,每年递增上调。2017至2019年分别上调0.48元/立方米、0.57元/立方米、0.69元/立方米。其中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55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4.24元/立方米。
特殊群体生活用水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对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的,分别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实行价格优惠政策。2017至2019年各年度基础水价每立方米优惠0.50元。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价格不再优惠。(记者王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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