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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召开市区南水北调地表水供水价格听证会

文章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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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8 11:40:51

  3月24日,廊坊市召开市区南水北调地表水供水价格听证会。拟定2017年-2019年对市区南水北调地表水供水价格在现行水价基础上分三年逐步上调,每年涨幅不超过20%。居民消费者、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市消费者协会、市物业协会、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31人出席听证会参加论证。

 

  南水北调地表水到户价格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供水价格,包含供水成本(水厂入口价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规定为2.51元/立方米)以及费用、税金和利润;二是水资源税(0.4元/立方米);三是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0.95元/立方米,其它用水和特行用水1.4元/立方米)。

 

  听证方案拟定,2017年居民用水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45元调整至2.94元,其它用水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4.45元调整至5.34元,特行用水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7.8元调整至33.20元;2018年居民用水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94元调整至3.52元,其它用水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5.34元调整至6.40元,特行用水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33.20元调整至39.80元;2019年居民用水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3.52元调整至4.05元,其它用水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6.40元调整至7.68元,特行用水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39.80元调整至47.70元。

 

  市区享受低保居民供水价格不变,仍执行1.3元/立方米。

 

  南水北调地表水供水价格方案是在广泛调研、成本监审和科学测算基础上,参照周边地市价格水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价格方案本着百姓可承受、企业可发展、政府可负担的原则拟定。供水价格逐步调整,保障供水企业正常经营的同时,考虑用户承受能力,调价幅度不超过20%,且居民水费支出不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工业水费支出不超过产值的1.5%。

 

  据了解,廊坊市区南水北调工程配套水厂项目,是由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公司(省建投62.28%控股公司)筹建。水厂项目工程设计规模为日供水50万立方米,其中一期工程为日供水30万立方米,二期工程为日供水20万立方米。一期工程又分为两个阶段建设,每阶段建设规模均为日供水15万立方米。即将投产运营的为南水北调工程配套水厂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日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目前供水范围为市清泉供水有限公司现有供水范围。

 

  市物价局、市建设局表示,会后将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区南水北调地表水供水价格方案,并在会后15日内完成听证报告,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制定出台市区南水北调地表水供水价格政策,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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