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决定,取消5项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权力的受理条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权力事项,中介服务取消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3月17日
附:取消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共5项)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名称 |
行权 主体 |
职权类型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备注 |
1 |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验资证明 |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
省公安厅 |
行政许可 |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工商总局令第59号)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具有相关资质的验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验资证明 |
《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6号)删去了《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工商总局令第59号)中关于该项验资证明的相关规定 |
2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验资证明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
省公安消防总队 |
行政许可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具有相关资质的验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验资证明 |
《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6号)删去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中该项验资证明的相关规定 |
3 |
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证明 |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审批 |
省公安厅 |
行政许可 |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具有相关资质的验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证明 |
《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6号)删去了《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中该项验资证明的相关规定 |
4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权限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省安全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正)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16年7月2日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非煤矿,不含医疗机构放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非煤矿,不含医疗机构放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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