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7月27日电(记者李丽静)7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在郑州召开表彰大会,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李庆军同志生前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他参加工作25年,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在多办案、办难案中摸索总结经验、苦练过硬本领,以扎实的业务素养和过硬的案件质量赢得人民群众的尊敬和信任。他在身患重病期间仍然以顽强的毅力坚守工作岗位,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转化为了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他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表彰大会上,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追忆李庆军同志感人事迹,在场人员深受教育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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