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2月22日电(周青 胡永春)由于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营销,诱骗消费者购房,近日,苏州吴江新城湾上风华楼盘开发商被物价部门处以50万元的罚款。
2016年10月,业主张先生在吴江新城湾上风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张先生介绍,看房时开发商声称,只有交了预约金15000元才能在开盘时摇号选房,并让购房者与好屋中国平台签了一份团购服务协议书,“协议中明确约定15000元作为团购费,购房时享受抵5万的优惠”。
“但等到湾上风华开盘的当天,开发商在正式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却突然拒绝履行团购协议了!”。张先生介绍,在签约现场开发商又要求购房者签署一份标明“此价格已享受所有优惠”的意向合同,并要求购房者必须在2016年10月2日前交首付签合同。“当我们前去签购房合同时,才发现意向合同上的价格并没有享受交15000抵50000的优惠。我们不但没有享受到优惠,还多交了15000元的费用!”。
张先生称,他和其他业主对开发商的举动感到难以理解,事后多次与对方交涉协商此事,但开发商态度恶劣。无奈之下只有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物价部门介入调查后,开发商只同意退15000元的押金,仍旧拒不履行团购协议的1万5抵5万的优惠。
对于业主的举报,吴江物价部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经查,吴江新城湾上风华楼盘由当地新城房产和弘阳房产共同开发,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确实存在着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营销,诱骗消费者购房的行为。2017年2月,吴江物价部门回应:吴江新城湾上风华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变相收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所指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据此依法对开发商处以五十万元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处罚决定书已送达,并将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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