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8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2017年8月12日在南京南火车站候车室实施猥亵儿童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法律和规定,对于在车站等公共场所猥亵不满十二周岁儿童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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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晚7时许,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并将手伸进女孩的裙内,在其胸部“活动”。该起猥亵女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通报称: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嫌疑人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早前报道:南京南站被猥亵女童随养父回家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朱健勇 王荣辉)近日,“南京南站男子猥亵女童”案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7日下午,嫌疑人段某某的父亲与受害女童在当地妇联部门的陪同下返回家中。
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8月12日19时许,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女童案件。南京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细致侦查工作,8月14日在河南滑县将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经调查,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南京铁路警方依据查证事实,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刑事拘留了段某某,对段某某父母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河南滑县财政系统人员通讯录显示,该县某乡镇财政所所长名为段某国。
8月16日,一位在政府工作多年的女士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段某国以前是财政所的所长,后来因为到年龄了就内退了,有几年都没来了,他是二婚,“他退休后去卖保险了,别的就不知道了”。8月17日下午,在段某国住处的巷子口,一位50多岁的大姐向记者透露,段某国很早离婚,婚内有一子,现在郑州工作,很少回家。涉案男子段某某是段某国与其现任妻子之子。
当记者问及段某国小女儿的情况时,一名邻居表示,该女孩是段某国在2009年左右收养的,谈及收养原因,多名邻居称在当地有儿有女是一件很吉利的事情。“女孩好像是他亲戚的孩子,今年8岁,平时一家人经常外出游玩,感情不错”。
8月17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段某国与受害女童返回家中,期间父女有说有笑,当地妇联部门人员也陪同左右,并不时为小女孩拍照。
“小伙子被带走后他妈妈急的三天没吃饭,前两天还晕倒送到了医院”一位和段家做了15年邻居的50岁大妈告诉记者,小女儿确为收养来,但是家里一直拿她比亲女儿还亲,平时上下学都是去接送的,“我一次晚上11点遇到老段出门,问他去干嘛,他说他闺女想吃好吃的,现在去买点”
在记者说到网络上疯传的照片时,段家的邻居说,“他们家就是那样,平时也没太注意这一方面,我偶尔去他家串门那小姑娘洗完澡都是光着屁股在家里跑的,再加上兄妹俩平时亲的很,这才出了这个事”
如今,段父也多次在邻居面前表示,是他教导无方,没有太在意这一方面的家庭教育导致,现在后悔不已。
滑县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称,舆论对小女孩伤害很大,现在南京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届时会公布案件信息。
8月18日中午,看法新闻记者从南京铁路公安处宣传科莫警官处获悉,南京警方的工作已经完成,“后面不会再发布消息了”。我们办案民警经过深入细致侦查工作,发现段某某确实实施了违法的行为,而且段某某自己也承认了该行为。针对小女孩收养是否合法,这是河南滑县民政部门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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