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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铅山收缴棺木 官方否认“一刀切”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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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1 07:30:50

  7月起全县殡葬改革禁止土葬一律火化;当地否认“运动式执法”,居民上缴棺木每具补助1500元

  铅山县殡葬改革宣传标语“禁止土葬一律火化”。

  铅山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收缴封存未启用棺木。铅山县民政局供图

  “全民殡葬改革,禁止土葬,一律火化。”4月中旬,类似的横幅标语,开始出现在江西省铅山县的田间地头。

  江西铅山县推行的殡葬改革,要求全县在6月15日前全面完成棺木收缴,从7月起,“不分身份、不分地域,亡故人员遗体一律火化,一律不得土葬,遗体火化后骨灰全部入葬公墓”。

  有评论指出,铅山县这一轮殡葬改革,有“运动式整治”和“一刀切”之嫌。负责殡葬改革的铅山县民政局绿色殡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回应新京报称,改革是在上级部门要求下循序开展,鼓励居民主动上缴未使用的棺木,每个奖励1500元;除部分特定区域外,已经实行土葬的仍可保留原状,对于迁坟及火化等全部费用,县里将安排专项资金报销。

  棺木处理要实现“三无”目标

  《致全县城乡居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让江西省铅山县正在推动的殡葬改革,进入公众视野。

  公开信出自铅山县绿色殡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称,铅山县将从即日起,通过特定区域坟墓整治、棺木收缴、建设公益性墓地等方面,对全县殡葬工作实施改革。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公开信中提出,要在“2018年6月15日前,全面完成棺木收缴,实现棺木处理‘三无’目标:即群众家中无棺木存放,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此外,“今年7月,全县将集中开展‘零点行动’,全县范围内不分身份、不分地域,亡故人员遗体一律火化,一律不得土葬”,“遗体火化后骨灰全部入葬公墓,不得出现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现象”。

  铅山县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上述公开信由民政局下设的绿色殡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具,4月13日下发。

  在铅山县民政局看来,本次殡葬改革,“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山林成片流转、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节约丧葬成本、促进乡风文明”,是“推进绿色殡葬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上述工作人员称,目前,当地各乡镇已经开始进行宣传,部分村镇对居民家中的棺木存放情况进行登记,将于4月底之前全部登记完成。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公开信发出后,铅山县下属多个乡镇,开始集中进行棺木收缴、销毁等工作。铅山县银滩乡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地于4月13日下到村里进行摸查,对乡里的棺木加工点进行关闭,并对正在制作中的棺木进行收缴。

  遗体火化全免费 县财政报销

  铅山县绿色殡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名工作人员称,自今年7月起,全县范围内将杜绝土葬现象,并鼓励居民上交自制棺木,每具奖励1500元。除此之外,各乡镇正在建设公益性墓地,“以后都是统一进公墓,不会再有土葬了。”

  对于已经实施土葬的,铅山县还将对部分区域实施迁坟整治,“主要是‘三沿六区’区域,要实行整治迁移”。

  按照铅山县民政局的说法,所谓“三沿六区”,即指公路、铁路、河流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面,以及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对于上述区域乱埋乱葬坟墓的整治,将在5月之前完成,“整治完成后上述区域不得出现新坟墓”。

  此外,根据铅山县的计划,铅山县城区按照50年,乡镇、行政村按30年的需求,规划建设公益性墓地。村级公益性墓地一般控制在3到10亩范围内,单或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墓碑一律卧式、并植树遮掩,不得建豪华墓地。全县公益性墓地,将于2018年6月底前建成。

  殡葬改革中,铅山县居民的遗体火化全程免费,包括遗体接运费、普通火化炉火化费、三天存放费、普通骨灰盒费,均由铅山县财政报销。对采取树葬、草坪葬、花葬及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的,当地还将给予奖励。

  新京报记者从铅山县民政局获悉,上述工作目前正在按照规划进行,其最终目标是“棺木处置率达100%、‘三沿六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坟墓迁移率达100%、行政村公墓建有(覆盖)率达100%、入葬公墓率达100%、火化率达100%”。

  ■ 追访

  铅山规划火葬区 强化殡葬监管

  铅山县民政局称,为保障实施效果,铅山县一级成立殡葬管理所、殡葬改革执法大队,各乡镇成立殡葬应急分队,村组设立殡葬管理工作联络员。居民对抗殡葬改革工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当地还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新成立的铅山县殡葬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管理所的主要工作是监督、管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同时联络乡镇的党员干部,宣传绿色殡葬理念。

  4月13日下发文件,4月底前登记完成民间棺木情况,6月15日前完成棺木收缴,7月之前全县范围内杜绝土葬。有声音指出,铅山县这一时间表,“节奏”上显得过于急迫。

  对此,铅山县殡葬管理所上述工作人员称,当地从2003年起便在民间宣传绿色殡葬,之所以近期开展专项整治,也是在江西省、上饶市的统一部署,以及国家民政部的文件精神之下展开,不是“运动式”执法。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4月以来,江西多地官方开始集中宣传绿色殡葬。此外,与铅山县同属上饶市的弋阳县通报称,对一起违规土葬事件“强行起棺火化”。

  2017年9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加强殡葬监管执法”,并要求各地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

  上述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江西省民政厅的最新规划,铅山县全境均属于火葬区,而当地正是基于民政部最新的要求,在今年清明左右开始强化执法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铅山县境内有部分畲族聚居区,畲族风俗重土葬。《江西省殡葬管理条例》中也曾提出,“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对此,铅山县绿色殡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称,原则上全县7月以后不再实行土葬,但针对部分少数民族的特定风俗,当地仍在研究具体政策措施。

  ■ 专家说法

  殡葬改革应是渐进的过程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目前中国农村的老人普遍难以接受火葬,讲究“入土为安”。殡葬改革应该是渐进的过程,“处理方式必须灵活”。

  郑风田建议,铅山县可以按照年龄、文化程度、接受程度等对老年人进行分层,通过配套建设公墓设施,逐步推进改革,尊重部分年事较高,暂时无法接受火葬的老人意愿,“这部分群体不会很大”,避免激化社会矛盾。

  (记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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