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是纠正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的重要手段,具有药效迅速、适于急救等特点,是临床上常用的治疗手段。但由于输液会直接将药物输入静脉、进入人体血液,短时间内即可分布全身,其所带来的风险远比口服、肌注等其他给药方式大得多,甚至堪比一次“小手术”。
正是为了严防过度输液造成健康风险,早在2013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就强调:“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
药品给药途径有很多种,目前口服、肌注和静脉输液最为常见。让我们先来看一下三种给药方式的区别。
●口服用药方便,要求制剂简单,病人痛苦较少,且口服后一旦有不良反应发生,还可以通过洗胃等措施来阻止药物吸收,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但大部分药物起效较慢,不适用于危重病人。
●肌肉注射吸收好,但除了局部疼痛以外,还可能会导致臀部结块,出现“青蛙腿”等现象,因此现在肌注用药的方式几乎退居“二线”。
●静脉输液,由于输入的药物无需任何屏障就可以直接进入人体血液循环,并分布到全身各个器官和组织,因此输液的优点和缺点都非常明显:起效快,静脉给药可经血液循环迅速到达全身,在抢救病人时,可以争取到宝贵的时间;不能经口服的病人(如昏迷、麻醉的病人),适宜静脉给药。但是静脉给药会造成一定的创伤及并发症;同时由于是侵入性操作,还能增加病人发生感染的机会;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无法及时清除已经血管进入体内的药物。
在口服、肌注、输液3中治疗方式中,口服的不良反应相对较轻,虽然起效慢但最为安全,药物残留清除迅速。而输液的起效虽然较快,但不良反应多且无法及时清除残留的药物,生活中由于输液反应引起抽搐甚至导致死亡的案例颇为多见。输液可能带来的常见风险有哪些呢?可以简单总结如下:
●输液可能发生渗漏性损伤,若药物外渗于血管周围组织,轻则引起局部肿胀疼痛,重则引起组织坏死(如某些肿瘤化疗药、静脉补钾和补铁类的制剂)。
●输液反应中最常见的是热原反应、过敏反应。可能导致高热、寒战、红疹、瘙痒、肿胀等反应,严重者还可能导致休克(血压急剧下降)甚至死亡。
●输液导致的感染可能让病原体如病毒、细菌进入人体引发炎性反应,病原体还可能随血液循环直接扩散到全身引起败血症,威胁生命。
●长时间输液可引起局部静脉炎,导致局部组织红、肿、热、痛,甚至伴有机体的畏寒、发热等。
●心功能较差的患者,短时间内输入过多液体,心脏的负担骤然加重有发生急性心力衰竭的可能。
正确认识静脉输液至关重要,不要盲目依赖但也不要完全抗拒。就如开展手术前需根据患者实际情况权衡利弊一样,是否需要输液,要视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个体差异而定。安徽省卫计委早前就已经提出: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等53种疾病是无需输液治疗的,但若碰到口服吸收不佳的药物或无法口服、需要禁食、意识不清、吞咽功能障碍或处于麻醉状态的患者时就需要考虑输液了。
一旦输液,还应注意哪些问题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规避“小手术”的风险呢?
●静脉输液溶媒的选择至关重要。注意液体的pH值,避免发生与药物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盐析、沉淀等反应进而影响输液质量。例如,大部分抗菌药物和呈酸性的药物以0.9%的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媒稳定性较好。
●输液速度与不良反应的发生也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一定要因人而异。严重脱水患者如心肺功能良好则可以快速滴注(10ml/min);颅脑、心、肺等疾病的患者及老年人输液均应慢速滴注(2~4ml/min以下),治疗时仍需以实际情况随时调节速度。需要严密观测滴速的药物有:肠外营养液、血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可引起毒性反应的药物、易刺激血管引起静脉炎的药物、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药物。
●注意特殊人群的用药。如可乐必妥(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因为会影响小儿的关节软骨发育, 18岁以下的儿童应禁用。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更应该考虑酌减注射药物的剂量。
(特约撰稿石浩强 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副主任药师;上海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科普作家协会会员;其微博“石浩强教你合理用药”以深入浅出的语言普及用药知识,广受读者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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