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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铁岭工商试水"双随机"抽查制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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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13 07:10:25
原标题:铁岭工商试水“双随机”抽查制

工商人员深入基层指导企业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张家硕 摄

自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铁岭市的市场主体数量迅速增长,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让这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铁岭市工商局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目标,通过年报信息公示、随机抽查检查、转变监管方式以及加强企业经营异常管理等举措密织企业信用“监管网”,基本建立起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机制,是工商监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为此,铁岭市工商局通过“月排名”“季通报”制度,随时调度和指导企业开展年报工作。同时,组织师资力量,围绕企业年报、抽查检查监督、信用体系等改革内容,深入企业进行一对一学习培训指导,通过一系列措施,该市2016年的企业年报率达到90.35%。
  加强抽查检查筑牢信用监管基础。为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的监督管理,铁岭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实现巡查检查制度向抽查检查制度的转变,并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要求,在检查中建立和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方式。
  据铁岭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科长赵旭东介绍:“年报公示制度执行以来,凡是未按期限公示年报的企业,工商机关均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不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将被拉进黑名单。”一旦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
  当地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因未及时公示年报信息,被工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后不久,企业再向银行贷款时,银行驳回了其贷款申请。该企业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补报并公示了年报信息,并向工商部门说明情况,经审核后,移出了异常名录,企业才得以顺利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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