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月26日电 (孝媛、蒋山)1月26日上午,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沈阳开幕。
为期4天的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协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辽宁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辽宁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协主席夏德仁代表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是辽宁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扎实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共开展调研视察考察和举办协商议政会议等活动600余次,参加委员超过1.2万人次,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省政协报送的各类协商议政成果作出重要批示400余次,为助推我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从七个方面总结了十一届省政协五年的工作,并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十一届省政协工作的主要体会。
报告认为,十一届省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形成了一些深刻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政协工作,在服务辽宁振兴发展中有所作为;三是必须坚持把履职为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践行群众路线、彰显政治本质;四是必须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激发履职活力;五是必须大力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履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报告对十二届省政协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聚焦中心工作,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协商议政;三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优势,为共谋振兴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四是按照中共十九大关于协商民主建设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省政协副主席史桂茹向大会作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五年中,十一届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辽宁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提案工作方针,积极进取,不断创新,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共提出提案3374件,审查立案2979件,截至去年10月,所立提案全部办结,提案建议采纳率逐年提高,年均达到70%左右,充分发挥了政协提案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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