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王佳宁)目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在北京、山西和浙江三省市开始试点,原本隶属各级检察机关的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也将并入相应的监察委。试点省份“转隶”工作进度如何?检察机关有哪些做法保障“转隶”工作顺利进行?
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做客新华网两会特别访谈时表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顶层设计。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主动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提高检察人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
二是制定印发通知,统一认识,加强有效衔接,配合改革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最高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检察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工作衔接等问题。加强对改革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转隶”工作的指导,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四是及时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侦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配合推进改革的措施、任务和要求。
通过上述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及广大检察人员总体保持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办案工作稳定,自觉做到正确认识改革,认真做好各项支持配合改革工作,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北京、山西、浙江等三个试点地区省级层面“转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积极推进市、县级“转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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