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武汉4月5日电 记者彭栋、通讯员刘文波报道: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从4月5日起,湖北全面开展全国各省区市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实现全国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除港澳台地区外,外省居民补领、换领身份证,均可在湖北办理,不用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7月以来,湖北先后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河南等23个省份开通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4月5日,湖北又正式开通了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西藏、青海、新疆等8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
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湖北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旧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补领的不需提供),到湖北省内312个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
目前,312个异地受理点的详细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已经在湖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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