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新司考”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将鸣锣开考。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首考之年,其考试模式、考试内容、考试纪律等方面均较此前有一些新的特点,值得关注。
考试模式迎创新
——实行“2+1”考试模式
作为“新司考”元年,今年的考试相比以往,在模式上有哪些变化?
今年6月,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赵大程曾在司法部新闻发布会上给出答案。
赵大程介绍,“新司考”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客观题试卷各150分、100道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考试时长180分钟。主观题试卷分值180分,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长240分钟,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
此外,“新司考”着重提高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客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考区在内的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在若干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赵大程还介绍,从今年开始,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通过客观题考试后再参加主观题考试。
另外,客观题考试成绩有效时长也被增加,当年成绩在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考试内容有变化
——大幅度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
除了模式创新,今年的“新司考”在考试内容上也出现诸多变化,更侧重考察考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
今年6月,赵大程在司法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司考”将大幅度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要从过去的司法考试以知识考查为主,向以能力考查为主的转变,在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宪法法律知识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赵大程介绍,在具体命题、特别是主观题中,将把法治实践中一些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活生生”的案例拿来,根据命题技术规范加工改造后使用,同时允许考生使用由司法行政机关配发的法律法规,以此来考查考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而不是简单的记忆、理解。借此将具有一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符合法治实务部门用人需要的法治人才选拔出来,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此外,为提高命题质量,今年司法部改进完善了题库征题工作,扩大了征题范围,从原来的5所政法大学扩大到15所政法院校和法律实务部门、法学研究机构;征题形式从集中、线下定向征题“一条腿”走路,到线上、线下征题双管齐下。
“不仅定向征题,而且广泛收集国内部分优秀法律院校的本科生期中期末考试试题、研究生考试试题等,征集试题数量、质量明显提高。”赵大程指出。
考试纪律更严格
——替考者将被终身禁考
在考试纪律方面,“新司考”也比以往更加严格。
今年9月13日,司法部公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依据该办法,实施组织作弊、非法获取试题、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的,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再次报考。
具体看来,不具备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的报名无效;通过提供伪造、变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书、法律工作经历、身份及户籍信息等骗取报名,或者通过贿赂、胁迫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报考。
此外,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后,被查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抄袭、查看、偷听违规带进考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以讨论、打手势等方式传递答题信息,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协助他人抄袭答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报考。
而对于有严重作弊行为的应试人员,处理办法明确,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再次报考。
这些行为包括: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非法侵入计算机化考试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考试信息系统数据;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程序或者其他帮助行为;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
这些时间要牢记
——本月27日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在今日的考试结束后,考生还要记住查询客观题成绩,主观题考试报名、开考等重要的时间点。
9月2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在考生通过客观题考试后,可于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在司法部网站进行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10月15日至10月19日,考生登录司法部官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10月20日是2018年“新司考”主观题考试时间。考试于8时30分至12时30分进行,考试时间240分钟;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在答题纸上作答。(记者 冷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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