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熊丰)记者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针对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最高检多措并举,严惩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内的各类涉疫犯罪,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力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涉“问题口罩”案件超过85%,其余案件涉及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罪名主要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
记者了解到,“两高两部”联合出台意见,明确将制假售假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2月中旬以来,最高检连续发布了十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第四批专门结合假口罩、假消毒液案例以案释法,既给各地检察机关正确办案提供了指引,又对潜在犯罪形成有力震慑,起到了打击与预防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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